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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疾驰的摩托车上将无辜村民拽下后,宿州市埇桥区灰古派出所数名联防队员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将对方带回派出所并铐在窗户上审讯时,受害人出现头晕、呕吐的症状,此时,派出所教导员仍安排人员继续审讯。在受害人写下保证书后,教导员再次安排联防队员将受害人送回家,而联防队员在与受害人家属通过两次电话后,竟将身受重伤的受害人抛置路边扬长而去。3小时后,受害人被人发现并送医院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在当地区委“案件处理协调小组”的主持下,被害人家属获得了17.9万元的赔偿金,并签下了不再追究相关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涉案的派出所教导员及联防队员也因此获得了检察院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青天 刘大公 记者 雷强 实习生 万千/文
夜捕青蛙引祸上身
2006年8月1日晚,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河东村村民魏万清、魏万富晚饭后相约到篙沟乡赵楼村去捕青蛙。当晚8点多一点,两人在捉到20多斤青蛙后,开始返程回家,由魏万清驾驶摩托车带魏万富。
据魏万清的证言显示,当晚在由东向西行至二徐路路口东二三十米的地方,他们发现停着一辆警车。在离警车有一百米左右远的地方,警车的警灯开始亮起,并且看到有四五个人站在路中央,其中一人伸手示意停车。当时由于他的车速在五六十码左右,发现前面有车和人时,已经刹不住车,路上的四个人立即两人一组分成左右两边避让。魏万清便驾车从中间过去了,站在左侧路南的两个人中,有一人伸手拦车,没有拦住,但魏万富却从车上掉了下去。看见魏万富被抓后,魏万清没有停车,而是赶回家中,将情况告诉了魏万富的妻子。
重伤村民被弃路边
2006年8月2日早晨4点40分,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河东村村民魏万征骑摩托车带着同庄村民李金兰到东二铺,在车子行驶到梁家路口加油站门口时,魏万征突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小名。停车后,魏万征和李金兰发现喊他们的是同村村民魏万富。见魏万富趴在地上,两人便询问对方出了什么事。魏万富表示,他因为被灰古派出所的人追打受了伤,站不起来。随后,魏万征和李金兰将魏万富放在摩托车中间将其送回家。
当天5点多钟到家后,魏万富的弟弟魏电影找到河东村卫生室医生尹建东,告诉医生他的哥哥魏万富头痛。尹建东立即带上血压表、听诊器赶到魏万富家给魏量血压。据尹建东向调查机关陈述的卷宗显示,当时他看到魏万富脸色发黄,恶心呕吐,便问魏是否摔着了,魏表示没有,而是被棍子打到头了。见此,尹建东怀疑魏万富是脑震荡,就回到卫生所配了药,让其家属马淑玲去给魏万富吊水,尹医生紧接着拨打120,当天6点左右,救护车赶到。7点30分,魏万富被送往宿州市利民医院进行急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外伤导致村民死亡
据宿州市利民医院工作人员宋业香向调查机关所作的证言显示,2006年8月2日早上8点左右,她接到病人的时候,病人已经深度昏迷,属再次昏迷。此人如何受伤及如何被送到医院的细节她不知道,只是听病人家属介绍病人名叫魏万富,当时病人家里还没有钱。由于病人伤情比较严重,医院认为不可能往外推,而必须要立即手术,最大限度地抢救病人的生命。
经过简单检查后,宋业香看到魏万富左耳后有淤血,左耳孔有血性液流出,根据CT片显示,病人处于危险状态,必须立即抢救。在局部麻醉下开颅,发现病人左侧颞骨横行骨折,长约6公分,骨缝往外喷血,打开颅骨后,看到硬脑膜外血肿,直径约8公分,硬脑膜下也有出血情况,骨窗外围有血性液流出。宋业香指出,该伤势说明病人外围组织还有损伤,手术中病人心跳呼吸停止,脑疝形成,抢救1小时无效,病人死亡。经过法医鉴定,魏万富系外伤所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魏万富死亡后,其亲属及村民近百人到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灰古派出所讨要说法。随后,该案引起上级部门重视。2006年8月4日,宿州市埇桥区委成立“案件处理协调小组”,明确指示案件由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主办。同日,经过埇桥区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同意初查。8月7日,经埇桥区检察院检察长决定立案侦查。
联防队员承认打人
据参与当晚事件的联防队员赵德仿证言显示,当晚魏万富系被联防队员张峰从摩托车后座上拽下来的,魏当时是头部左侧着地。魏万富起来后,往四清路南树行跑,联防队员余富从四清路向东拦,张峰紧跟着魏万富身后追,其跟在张峰身后十几米远。在追的时候,他听到张峰讲“叫你跑,再跑我揍死你”,同时听到了“扑通、扑通”的打击声以及魏万富“哎呦、哎呦”直叫唤的声音,魏万富还讲“你别打了,我不跑了”。在余富的证言中,同样指出张峰对魏万富实施了殴打,张峰本人则表示其仅用橡皮棍朝魏万富屁股上打了一下。赵德仿在证言中表示,在将魏万富抓住后,他们将魏的鞋带解下捆住魏万富的两个拇指。随后,一干人等将魏万富带回派出所进行问话。问话期间,魏万富连喊头痛并呕吐,并向教导员要药吃。见此,灰古派出所教导员马利亚没有给魏药,反而要求继续进行问话。直到最后,让魏写下保证书后,让张峰将魏万富送走。而在送的过程中,张峰给魏万富家人打过两次电话后,便将魏万富抛在路边,驾车离去。
17.9万“买断”一条命
案件发生后,经埇桥区检察院反渎局侦查终结后,马利亚、张峰二人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移送埇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委会于2007年9月6日对案件进行研究后,决定对张峰以玩忽职守罪向法院起诉,拟决定对马利亚相对不起诉。2007年10月17日,张峰一案开庭;2007年12月11日,埇桥区检察院将张峰玩忽职守一案撤回起诉。2008年1月10日,埇桥区检委会对张峰同样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并报宿州市检察院审批。
在案件处理期间,2006年8月25日,“埇桥区协调处置领导小组”与魏万富的亲属签订了一份“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一次性补偿魏的亲属17.9万元人民币;魏家保证不再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不再向有关部门提出任何要求。2006年8月28日、29日,埇桥区公安分局分别收到张峰及马利亚各自赔偿的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