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惧内男子为报复女性杀人后辱尸(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6: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惧内男子为报复女性杀人后辱尸(图)
刘某指认犯罪现场

  26岁的男子刘某在婚后两年内经常受到妻子的指责和辱骂,由于被妻子歧视,刘某心理逐渐扭曲,随即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心理,先后伤害多名妇女,并致一名妇女死亡。10月17日,高密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单身女子被残忍杀害

  10月14日清晨,高密市密水街道谭上社区的孙玉珍,像往常一样打开自家小卖铺的门开始做生意。10点30分左右,孙玉珍想到这几天天气预报说有雨,自己房顶破了几块瓦,便叫来儿子上房顶去换瓦。上到房顶后,她发现邻居家石某的门虚掩着,她隐隐约约看到屋内很乱,似乎有血迹的样子。“坏了,莫非真出事了!”她立即打电话给石某的房东。房东拿着钥匙闻讯赶来,进出租屋后,两人被当时的情景吓呆了,他们发现石某赤身躺在屋里,身旁有大量血迹。惊恐中,他们打电话报了警。

  10点45分,高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南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侦查,死者石某,女,34岁,阚家镇于家村人,是被人勒死的,喉管被割断,面部被毁容,死后尸体还遭到污辱。

  案发后,高密警方迅速成立“10·14”专案组,专案组民警根据作案手法以及现场提取的大量物证发现,凶手作案手段残忍,有报复女性倾向,且作案时昼伏夜出,确定嫌疑人应系男性且为本地人。

  10月17日,专案组确定家住密水街道城西社区的男子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一面继续收集犯罪证据,另一面在嫌疑人及其亲戚家附近守候。当日下午1时,专案组民警岳晓刚、刘伟等经过6个小时的蹲点守候,将返回家中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口角摩擦就引起杀意

  经审讯,26岁刘某是高密市柴沟镇人,暂住高密市城西社区。9月底的一天晚上,他骑摩托车经过谭上社区的一个丁字路口拐弯的时候,与行经此处的受害人石某的摩托车发生摩擦,石某骂了他几句,刘某心生愤恨,决定进行报复,于是尾随着石某到了其住处附近。

  10月13日晚上10时许,刘某翻墙进入石某屋内,石某问他干什么,刘某提起半月前撞车之事,两人随之发生争执,刘某于是爬上床就将钢丝绳扣往石某脖子将其勒昏。刘某担心石某不死,又从她家厨房里抄了把菜刀,朝她脖子上连砍两刀,将其气管割断,并将其面部毁容。随后,刘某对尸体进行了污辱。之后,刘某将石某的手机、300多元现金、超市购物卡、风衣、电磁炉等洗劫一空。

  刘某回家时已经是零点多了,他先将作案工具随手丢在自家南屋里,然后回到正屋。这时他还意犹未尽,便躺在床上用石某的手机打了五六个声讯电话,天快亮时,他又拨打了石某手机上储存的五六个女性客户的电话,通了就骂人家。

  心灵扭曲源于生活阴影

  据刘某交代,他第一次作案是在5月1日晚9时许,在又一次被妻子骂完后,他便随手拿起一个铁钎子跑到离家不远的一条南北土路上。这时,他看见一妇女拿着件有亮光的东西照他,他便心生恶意,一把勒住该妇女的脖子,用铁钎子对着她的肚子猛捅26刀,直到该妇女不动了刘某才停手,并抢走该妇女的手机。最终造成该妇女重伤,腹中6个月的孩子死亡。

  刘某第二次作案时在9月9日,他为躲避妻子在家骂他,跑到离家不远的小卖部附近玩,碰见前来买东西的陈某,刘某认为陈某在瞅他,心里生恨。他尾随陈某到家后,于当日晚9时,用从家中带来的断线钳将陈某家南屋窗棂剪断,从窗户爬了进去,顺手从厨房里摸了一把菜刀,进入屋内。他上前掐住陈某的脖子,命令她取钱,陈某取了100多元钱后,刘某还不解恨,用力将陈某推倒在地,并用菜刀朝她的头部、脖子等处砍去,直到陈某重伤昏迷,随后对其身体进行猥亵。此外,刘某还曾多次入室盗窃。

  一名26岁的年轻男子,为何如此对女性心狠手辣?通过民警的调查发现,刘某婚后妻子动不动对其指责和辱骂,总是说他不是个男人,令他颇为难堪,为此两人经常吵架,久而久之产生心理阴影。被采访时刘某这样说:“连自己的妻子也看不起我,我要报复……”

  (除民警外,文中人物全为化名)


记者 韩镇 本报通讯员 林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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