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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近日,一名中年妇女携带10发子弹和1个弹夹在江北国际机场进机前,被安全检查人员查获。
10月25日8时40分,一名拟乘坐ZH9151航班前往沈阳的中年妇女,在通过安全检查通道时,X光机操作员小叶从X光机图像显示中,发现该妇女随身行李中有疑似子弹状物品。小叶立即控制住这件行李,并示意开包员开包检查。经查,行李侧包内有复印纸包裹的子弹10发、弹夹1个。据了解,这名妇女姓杨,重庆人。询问中,杨某非常慌张,声称行李包是出发前随意拿的,并不是自己的。依照相关程序,安检人员当即将她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重庆机场安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广大旅客,我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枪支、弹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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