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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派出所内被反铐双手致手臂骨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3:2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李天宇王贵彬 实习生鲍姝燕)房山某房地产公司加盟商李春梅因经济纠纷与人发生肢体冲突后,被带入房山区良乡派出所调查。昨日上午,李春梅去房山分局信访部门投诉称,调查中几位民警将其双手反铐,致使她手臂骨折。房山警方表示,李在接受调查中涉嫌妨碍公务,警方执法中没有任何过错。

  事发

  与人冲突后到派出所做笔录

  昨日上午,李春梅脖子上还挂着纱布绷带。她介绍称,自己是房山某房地产公司的加盟商,9月24日,她因卖房问题与另一家房地产公司经理任某发生纠纷,争吵中,她扇了对方一记耳光,而任某也向她泼了一杯水。随后,两人被其他人拉开。

  李春梅回忆,当日下午6点,她到辖区的良乡派出所做笔录。一密姓民警问了基本情况后,将她带到一间屋子,拿出手铐要铐她。李春梅说,她当时吓得蹲在地上,双手紧缩,拒绝戴手铐。“随后又过来两个民警,向背后扭我的双臂,我开始挣扎,嘴还碰到了一个民警的手。”李春梅称,挣扎中,她只听嘎巴一声,左臂巨痛,她意识到手臂可能断了。可最后,她还是被民警反铐。

  事发时,李春梅所在的房地产总公司副总薛某也在场。昨日,他表示,事发时看到民警要铐李春梅,她蹲在地上,不停地挣扎,还咬伤了一个民警,三个民警扭她双臂要戴手铐。几分钟后,李春梅就喊“我胳膊折了”。

  诊断

  左肱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

  李春梅说,被铐后,她被带到一间空屋待了3个多小时。随后,在其要求下,一位民警和一保安带她去了良乡医院。经诊断,她左肱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左桡神经损伤。“现在,我左手手指只能微微地动,抬不起手腕。”

  李春梅的丈夫刘建军说,妻子住院期间,他曾三次找到派出所讨说法。10月5日左右,在良乡派出所,房山公安分局一位姓赵的警员提出,警方可拿6万元作为李春梅的医药费,被他拒绝。刘建军说,经过律师估算,妻子在受伤后的各项损失共计36.9万元,他向警方提出照此赔偿遭拒。

  警方

  伤者咬伤民警涉嫌妨碍公

  昨日房山公安分局一负责人说,局领导获悉此事后立即责成专人调查。经了解,当日16时许,李春梅与另一房产中介经理任某争吵,李打了任一个耳光。民警在将二人传唤到派出所询问时,李春梅情绪激动,一直吵着要离开,影响了派出所的正常办公秩序。在过道里,李春梅见到了在房间接受询问的任某,欲冲向任某,民警阻拦时被李春梅咬伤左手拇指。民警试图将其控制,但她仍不配合,另一民警见状持手铐将李某双手背铐。

  警方认为,派出所民警将其背铐,符合公安机关警械具使用规定,但对造成的意外表示遗憾。对此,派出所表示将承担其医疗费用等共6万元。如李春梅有异议,可提请民事诉讼程序。

  警方称,李咬伤民警,扰乱派出所办公秩序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目前,该事件与李、任纠纷均已立案。

  房山警方表示,在对李春梅的调查执法过程中,警方没有任何过错。房山分局该负责人称,警方保留追究李春梅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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