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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丽娜)身为东朝旭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朝旭公司)董事长的姜振凯,与投资人签订合作造林、林权转股权等协议,涉嫌非法经营股票,累计经营额1.4亿余元,被公诉至东城法院。昨天,此案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3年至2006年间,在姜振凯的授意下,东朝旭公司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与投资人签订合作造林、股权转让等协议,涉嫌非法经营股票。
庭审时,姜振凯全盘否认公诉机关的指控。他说,东朝旭公司于2003年成立,经营范围是林业种植和销售苗木。当时提倡合作造林,他与延庆县政府签订了10万亩的造林协议,然后与客户签订合作造林合同,但大部分客户没拿到林权证。有客户为此起诉他们后,2005年有人向他提议,用客户的林权置换股权融资,让客户受益。“谁知道现在成这样了,我没错,合作造林很好,后来政策变了……‘亿霖’又瞎整,导致林地不值钱了。”姜振凯称。
据了解,为实现“林权置换股权”,姜振凯聘请的总经理彭某帮东朝旭公司在美国收购了一家矿产公司,将该矿产公司更名为美国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投公司),并宣称此公司上市。姜振凯为两千多位客户办理林权转为美联投公司股权的业务,而实际上该公司只是在美国的二线股票市场上市,这只股票在国内并没有得到认可。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公安机关发函称,“东朝旭公司采取先将投资者招聘为公司职员,再转让在美国注册的美联投公司的股权,或用先期销售的林权置换美联投股权,均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对此,姜振凯为自己辩解说,“我初中毕业,啥也不懂,金融和英文更不懂,我也不知道他们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此次庭审预计进行两天,法院昨天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