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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鹏昊 通讯员 杨静)在昌平区某餐厅担任服务员的廖某,辞职时老板以没有提前告知为由,拒付工资。几天后的深夜,廖某潜入餐厅,将餐厅点燃。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检察院以放火罪对廖某提起公诉。
今年2月7日,在昌平区某餐厅打了一年工的廖某,因嫌待遇过低,便有了辞职回家过年的想法。他找餐厅老板靳某讲明情况后,靳某以辞职需提前半个月告知为由,拒绝为廖某结清工资。
见老板十分不讲情义,气愤的廖某当即拿着行李离开了餐厅。在附近住了一天后,始终认为老板是有意扣发自己工资的廖某,便萌生了放火报复的念头。
2月10日凌晨1点多,由于掌握了餐厅的钥匙,廖某悄悄潜回餐厅,用餐厅吧台上的固体酒精,将吧台点燃。见火势逐渐蔓延开来后,廖某随即跑出了餐厅。
此时,下夜班路过的一位居民,隔着玻璃看到餐厅内失火后,便拨打了报警电话。10多分钟后,消防员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但餐厅中的部分桌椅已被烧毁。事后,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将放火的廖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