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黄祝人起诉女儿黄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21:08  法制周报-e法网

  2008年6月1日,黄祝人对一个朋友说,自己想打官司,请她帮忙介绍一个律师。这个朋友给其介绍了一个名为吴晋的“律师”,“当时,吴晋给了我一张名片,要我第二天到衡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衡州所)办手续。”黄祝人说。

  6月2日上午,黄祝人如约来到衡州所,在交了5000元费用后,与该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6月13日,黄祝人诉女儿黄姣经济纠纷案被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受理。

  按照299万元的诉讼标的,立案费高达数万元,律所要求黄祝人交立案费,而此刻的黄祝人已经拿不出这笔钱了,经协商,法院同意先交1000元立案,其余的待案件有了结果后补交。

  进入司法程序后,有关工作人员查证,在黄姣名下的资金,只剩下了120万元定期存款和2万元活期存款,其余100余万元(购房和装修款除外)已不知去向。

  法院依法将查证的122万元予以冻结。

  黄祝人承认,从儿子家出来以后,女儿对他比较好,所以,在中彩后,主动将299万元过户到了女儿的名下,但后来自己要用钱,女儿却不肯给他,他非常伤心。(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在打官司之前,他也最后一次问了女儿,“她态度的坚决让我不得不走诉讼这条路”。

  黄祝人一生俭朴,靠着微薄的工资将一双儿女养大。但儿子的态度让他失去了依靠,“我中奖以后,他也没有来找过我。”黄祝人说,他和儿子已经是陌路人。

  唯一可以稍作依靠的女儿,对簿公堂后,对黄祝人也产生了怨恨,“父女俩打官司,毕竟不是件好事。”黄祝人说。

  更让黄祝人担心的是,目前已经投入了数十万元的工程,是个无底洞,“将来肯定还得打官司,看能不能要回点钱(意为与侄儿打官司)”。

  在钱财散尽之后,黄祝人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亲情困局。

  连环诉讼

  6月13日立案以后,黄祝人便在家等待开庭的那一天到来。

  这段时间,父女俩的关系异常紧张,以至于要通过其他人来传话。在衡南县某局担任负责人的堂侄,有一天给黄祝人打来电话:“父女俩打官司,对谁都不好,调解算了!”

  在电话中,黄祝人对堂侄说,我提两个条件,她如果答应,我就同意调解。

  黄祝人的两个条件是,女儿黄姣要还给他90万,房子要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这一条件,通过黄的堂侄,传话给了黄姣。后来的情况表明,黄姣同意了父亲的条件。

  6月27日,黄祝人和女儿分别来到法院。上午8时30分左右,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

  黄祝人后来拿回了90万元。他将其中的10万元划给了自己的孙子,作为其上大学的费用。

  故事发展到这里,似乎一切有了圆满的结局,但这场司法程序结束后,黄祝人又启动了另一个司法程序——将衡州律师事务所及其员工吴晋律师告上法庭。前不久,黄祝人已经委托衡阳的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前往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更多关于 彩票 大奖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