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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干部群发短信侮辱县领导被拘

乡干部群发短信侮辱县领导被拘
惹祸的“七律诗”

乡干部群发短信侮辱县领导被拘
公安的行政处罚决定

  短信原文

  “贺饭(范)生(申)花(华):滚滚诺水推前浪,送走黑豹来饿狼。随心组建调研队,整治环境树形象。大街小巷骂声起,上作下秀废纸张。为何神妻(七)不作美,降临通江一饭(范)囊(郎)。”

  10月16日下午4时左右,巴中市通江县部分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均收到了一条“奇怪”的手机短信,发信人使用的手机号码为1308432××××,内容就是这则看上去有些“蹩脚”的顺口溜。很快,发短信的人被当地县公安局以其行为“构成侮辱”,处以行政拘留5日;紧接着,通江县纪委也作出决定,对作者处以留党察看两年,并全县通报。此事在通江乃至巴中闹得沸沸扬扬。据悉,当地县里一位主要领导的名字就是题目“贺饭(范)生(申)花(华)”中的范申华。本报记者前往通江进行了详细调查。

  A 事件回放

  短信“侮辱领导”被拘

  发出短信的1308432××××,机主化名“包为正”,通江县公安局顺藤摸瓜,初步判断嫌疑人为至诚镇乡干部吴正春。吴正春,43岁,正科级公务员,通江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此前曾在几个乡镇担任过乡长和副书记等职务。

  10月17日上午,吴正春被警方询问;10月21日,通江县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吴正春公然侮辱范申华为“饿狼”和“饭囊”,其行为构成侮辱,依法给予吴正春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10月24日,通江县纪委发文:根据党纪处分条例,决定给予吴正春留党查看两年的处分;10月25日,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通报吴正春事件,宣布了对吴正春的法律和党纪处分,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同时建议县委组织部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吴正春的职级。

  10月26日,吴正春拘留期满,回单位正常上班。11月1日,因肠胃问题需做手术请假至今。

  B 记者调查

  当事人——

  初衷希望克服形式主义

  “这条短信确是我发的,在此之前我还多次给他(指那位县里范姓的主要领导——记者注)发过短信。”吴正春说。今年8月26日,通江县委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组织群众工作队,由县上抽调150人和全体乡镇干部组成,吴正春本人也是调查队的一员。“县级部门150余人下乡联村,超时加班费、吃住补助、差旅费等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乡镇机关的接待、迎接检查、办公等费用也随之增加,如果把这些开销不菲的行政成本用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意义则大得多。”吴正春同时认为,那位主要领导到任不久(今年7月份到任),就作出这样的大动作,目的是为了全县的发展,但实际意义究竟怎样很难说,“感觉作秀的成分多一些。”

  基于这些心得,吴正春先后三次给那位范姓领导打电话,“但他都没有接听,发了一条短信也没有回。”10月15日下午再次打电话和发短信仍无结果;10月16日下午,吴正春便给二十余名乡镇书记、乡镇长和局长,发了那首“七律”诗。

  在解释为什么手机群发这条短信时,吴正春说:“县里主要领导的电话号码是公开了的,他屡次不接电话,我只有以这种方式,希望其他的人能够转告给他。”吴正春一再表示发这条短信是希望上面能切实转变作风,克服形式主义。

  事后自认“方法不对心太急”

  吴正春说,短信发出后,内心深感不安;因此第二天接受警方询问时,他坦白短信就是自己发的。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他多次给范姓领导打电话,希望能得到他的谅解,但对方不接他的电话。10月20日下午,县委组织部到至诚镇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吴在会上作了书面和口头检讨。“说实话,我的行为确有欠妥的地方,领导不接我电话,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怪我自己心太急了,汇报工作的方法不对头。”

  对于接下来的拘留、留党察看,还有可能被罢免人大代表资格和下降职级,吴正春深感震惊:“我估计要受处罚,但处罚如此之重,确实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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