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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服务员跳楼自杀 警方欲逮捕老板被检方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01:5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穆奕 通讯员王宏平)偷取所在饭店的2万多元现金被发现后,服务员张某跳楼自杀。事发后,警方认定饭店老板文先生涉嫌非法拘禁,请求将其批准逮捕。近日,核查多方证言后,大兴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去年3月,经叔叔介绍,张某来到叔叔好友文先生开办的饭店当服务员。工作期间,张某偷配了饭店大门和吧台柜子的钥匙,先后盗窃饭店2万余元现金。文先生发现后,碍于张某叔叔的情面,没有报警,但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事发后不久,此事被饭店其他服务员知道,张某以“自己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为由,请求文先生给其换个住宿地点。

  今年9月19日下午,文先生征得朋友马某同意后,安排张某住到了马某宿舍。9月21日,张某叔叔和文先生谈好,由其代替张某归还2万元。但当日12时许,张某从15楼跳下身亡。

  事发后,张某的家人认为,出事时,张某还属文先生的员工,应追究文先生的责任。此后不久,认定文先生涉嫌非法拘禁罪,警方提请批准逮捕文先生。

  近日,大兴检察院审查后认定,文先生并未对张某实行非法拘禁。此外,和马某同住的其余5名室友均出具证言证实,张某的人身自由并未受到控制,事发前,张某可自由出入马某的宿舍。

  据此,大兴检察院驳回了警方的请求,决定不批准逮捕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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