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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是精神病?专家针锋相对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毛文君认为,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有据可依。而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孙学礼则认为,网络成瘾因人而异,是多元因素造成的,把“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范畴,是不科学的。昨日,本报记者对两位专家进行了专访,双方对各自的观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支持

  有利于精神科专家介入治疗

  理由1:网络成瘾符合成瘾症鉴定标准

  毛院长称,成瘾症有4个鉴定标准。第一是成瘾有原因。这可能是自身遗传基因导致容易对某种行为上瘾;同时,性格上有可能存在缺陷,表现为自控能力差,只顾当前不想长远;在现实生活中某种需求得不到满足便转向虚拟网络,继而成瘾。第二是对于某种行为有强烈的渴求;第三,一旦这种渴求得不到实现,那么就会造成心理或躯体上不适,并导致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制约;第四,经过适当的治疗,这种行为能够得到改善。

  毛院长认为,网络成瘾符合以上成瘾症鉴定标准。而目前,酗酒成瘾、毒瘾、病理性赌博等成瘾症已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治疗范畴,这也是合理的。同时,为了这类网络成瘾群体,在心理疏导基础上开辟更多治疗渠道,也是有好处的。

  理由2:有利于精神科专家介入治疗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部二楼,整层都是心理科门诊。一般来说,这里是大多数网络成瘾者进院诊疗的第一站,也是最后一站。在11月8日《网络成瘾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前,网络成瘾的界定只限于心理障碍。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同样也是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曾经,很多因沉溺于网络而导致正常生活和工作无法开展的人求助于此。对于这类群体,以心理辅导为主,辅以简单的药物治疗,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规律。但这样辅导和治疗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这类人群虽然定期在医院接受心理门诊的治疗,但是,这毕竟是一个断续的过程。而当这类人群重新回到自己的生活环境中时,面对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融入虚拟社会的渴求将再次触发网瘾。

  为此,市四医院想了很多点子。比如,建议家属配合监督,或是让网瘾人群能够重新更换疏远网络的工作和生活。然而,由于家属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不能保证监督效果;另一方面,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社会,想找一个完全隔离网络的环境,实属太难。

  曾经,市四医院精神科有专家想介入对网络成瘾的治疗,但是遭到了家属反对。“家属认为网络成瘾并非精神病,排斥精神科医生;并且,精神科专家介入无据可依。”言及尴尬,精神科某专家如是说。

  理由3:能保障对网瘾人群的治疗效果

  11月8日,《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经过专家论证,该标准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目前,由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订的该标准,将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报批国家卫生部通过后,在全国各大医院,特别是三甲医院精神病科推广使用。

  届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将发生变化,位于门诊部第一层楼的精神科,将成为主要负责网络成瘾人群诊疗的科室。

  针对戒除网瘾,有专家认为,门诊治疗和院内隔离治疗相结合,效果更佳。但是,“以前都认为网络成瘾只是心理障碍,怎么能让这类就诊人群住进精神病医院治疗?”毛院长称,该标准未通过前,让网络成瘾的人接受入院隔离治疗,无据可依。

  “《标准》出台后,网络成瘾人群的‘戒瘾’将起到更好的效果。” 毛院长称,如果家属有要求,他们可以提出入院在专业的戒瘾隔离病房治疗建议,辅以配套康复治疗和药物治疗,这便于网络成瘾者更好地康复。

  反对

  该标准会“制造”很多精神病人

  理由1:长时间学习不是“成瘾综合症”

  孙学礼指出,“成瘾”必须要具有赖受性。通俗地说就是指每次必须不断地加大剂量,才能达到同一种效果。比如吸毒,一开始可能只需要抽混杂毒品的香烟,到了最后却要注射才能达到效果。网络成瘾这种说法,却没有遵照这种科学标准。另外,疾病的概念是和健康相对,指的是超出了普遍现象的、影响了社会功能的心理生理现象。说网络成瘾是疾病,那么,在网络走进人们生活的今天,要说精神病患者已如此“普及”,且不说是否有悖于疾病的概念,公众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退一步说,网络成瘾,有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长时间上网。可长时间做某一件事情,并非都是疾病。比如长时间学习,并不会被诊断为“学习成瘾综合症”一样。网络成瘾与毒瘾、烟瘾毕竟有着本质不同,毒瘾、烟瘾是通过物质摄入而伤害人的身体,网络成瘾则只是一种入迷状态,就如下棋成瘾、看书上瘾一样,只是一种比较强烈的习惯。

  理由2:三种需求满足后网瘾很难产生

  “如果把网络成瘾看作一种疾病,那么就是对社会、对教育、对生活环境的忽视。”孙学礼说,网络是一种中性的、客观存在的工具,它本身并不一定会制造问题。有的人之所以会迷上网络,是因为网络可以满足人们的三种基本需要:第一,网络满足了一些人自我实现的需要,在网络游戏中,他们很容易实现自身价值,受到充分的尊重和肯定;第二,网络满足了人们们对关系的需要,让一些人能在网上找到在现实中找不到的温暖;第三,在这个充满竞争和压力的社会,网络可以让人们缓解压力,实现自我空间的渴求。

  如果人的这三种需要都基本得到了满足,那么网瘾就很难产生。孙学礼举了个实例证明自己的观点。一个19岁的男孩张阳(化名),身高1米7,体重只有35公斤。他能够在网吧里废寝忘食地呆上一个星期,疯狂打游戏。张阳的母亲都认为自己的孩子一定是有精神方面的病,但医生给她开的药方是:“每晚陪儿子的时间不少于3小时。”果然,1年后,张阳就改掉了网络成瘾的习惯。原来,这个张阳从小父母离异,在班上学习一般,在网络世界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家庭生活恢复正常后,张阳也继续打游戏,但是对网络的需求已经淡化了。

  理由3:该标准会“制造”很多精神病人

  孙学礼并不否认,一些人沉迷网络会引发某些精神病,比如焦虑症、自闭症、精神分裂症等。但这不代表沉迷网络本身就是一种精神病。在这个新鲜出炉的诊断标准里,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表现为对使用网络产生强烈欲望,突然停止或减少使用时出现烦躁、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若套用这个稍显宽泛的标准,那么所谓患“网瘾精神病”的人数,可能会吓人一跳,随便在一个网吧里都能找出好几个来。

  “不能认为不正常的,就是有病。异常生活下人群的正常反应,不能叫病。” 孙学礼说。网民玩游戏成瘾,影响到正常的社会功能,引发社会问题,甚至导致自杀、犯罪的悲剧,这也是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孙学礼认为,这种行为问题不仅仅是精神问题,也是社会和治安范畴问题,甚至是教育的问题,孙学礼还指出“甚至这里面还有遗传和个性的问题”。另外,网瘾的形成和治疗因人而异,绝不是一部诊断标准就能解决得了的。这是一个互联网时代,网络带来的便利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或许可以让孩子3个月远离网络,暂时戒掉网瘾。但可能让他们真正的与网络绝缘吗?

  遗憾的是,我们还没有完整的游戏分级体制,网络的监管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处于比较低级的阶段。所以,大家应尽量创造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让那些沉迷于网络世界的人们更加热爱生活,而不是把他们一棍子都打死成“精神病人”。

  网友乱侃

  “如果一个被《标准》鉴定为有网瘾的人,他在接受法院审判时,是否可以把他当成精神病人来对待呢?”

  在网上了解到《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内容的池小姐认为,《标准》的制订是一件好事,“至少那些上网上疯了的人现在有了一个判定标准,以后可能更好挽救。”她表示,很期待具体治疗措施的制订出台。

  而不少网友却发出质疑的声音。16岁的佳佳(化名)称:“从我懂事起,家里就有电脑有网络,在我看来,网络和光纤是一样的,都是生活必备品。那些时刻喜欢打开电视机观看的人是否也是电视成瘾?是否也是精神病呢?”从事IT行业的网友“魔帝天涯”对于《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有些难以接受。他认为,上网成瘾同踢足球成瘾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如果一个人天天上班时,心里都想着抽空去踢一下足球,那他也有精神病吗?”25岁的许先生是朋友眼中公认的网虫,每天花大量的时间打魔兽世界。他对《标准》表现出强烈反对。“《标准》把人划分为网络成瘾和非网络成瘾两类,这对不少爱上网人群不公平,他们可能因此而被强制划成精神病特殊人群,受社会歧视。”许先生还举例说,他的一个大学同学,在大学期间每天都是白天睡觉,晚上通宵游戏,但参加工作后这位同学就基本不上网了。

  一名网友更是“浮想联翩”地发问:“如果一个被《标准》鉴定为有网瘾的人,在接受法院审判时是否可以按照精神病人的待遇来对待呢?”

  人物专访

  《网络成瘾诊断标准》是这样出台的

  上网多久才算网络成瘾?网络成瘾如何治疗?我国首个网络成瘾诊断标准于11月8日通过专家论证。昨天,本报对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成瘾科主任陶然进行了专访。陶然从医20余年,在成瘾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健康教育学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率先制订网络成瘾的诊断标准和分型。

  成都商报: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陶然:这项工作我们做了将近4年,这个标准是从3000多个病例里分析出来的,需要把这些孩子的症状输入电脑,将60%的孩子都会有的症状筛选出来,再进行相关度的排列组合。多次筛选后才拟订了这个标准。

  成都商报:如何治疗网络成瘾?

  陶然:我们采取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办法,另外辅助军训、社会体验等课程。

  成都商报:网络成瘾可以治愈吗?

  陶然:上网成瘾完全可以治愈,越早治疗效果越好。一般治疗时间为3个月。

  成都商报:网络成瘾标准出台的意义在哪里?

  陶然: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对预防网络成瘾和进行科学治疗有深远意义。二是可以避免过度医疗,把没成瘾的当成瘾的治疗,而把真正成瘾的又放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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