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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丰 通讯员 凃莉)杭州的刘某称有人侵犯了自己的暖手袋专利权,但被市知识产权局驳回。昨日,市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刘某不服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纠纷处理决定一案。
刘某是杭州人,自称1995年原创发明了电取暖袋,并于2000年10月获得专利授权。去年12月,刘某发现武汉某超市正在销售一种电暖手袋系列产品,认为该电暖手袋销售、生产行为侵犯其专利,请求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责令该超市立即停止销售。
市知识产权局今年9月作出处理决定,认为侵权行为不成立,驳回了刘某的请求。刘向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撤销市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确认该超市及厂家侵权。
庭审中,市知识产权局辩称,刘某主张属于随意扩大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该处理决定合法,请求法院维持该决定,第三人也充分陈述了自己的意见。本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个途径,而司法保护中权利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审分立”也导致执法标准难以统一,诉讼结果难以预测等。今年,市法院启动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努力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保护在事实认定、法律尺度上的同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