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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xz20981”爆料说,“今天我从武汉市的一个郊区检察院门口路过,看见正大门口有人把国旗当被子用,晒在那里,太不像话了。”
帖子发出后,网友对国旗当被套的做法纷纷进行谴责,更有网友找出国旗法。“第十八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第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见习记者 陈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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