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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起诉离婚落得两败俱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12:59  法制与新闻

  主意拿定后,张强找莫里雅作了一次沟通,在这次沟通中他如实指出了两人存在的各种差异,最后提出了好聚好散的要求。“我们才结婚就离婚,这个我不能接受!”莫里雅的态度十分坚决,这大大出乎张强所料,他原以为外国女子在离婚问题上会十分开放。

  一个要离,一个不愿离,两人从此陷入冷战,张强回到了父母身边,和莫里雅过起了分居生活。起初莫里雅也曾主动找张强沟通,希望双方和好,但张强拒绝了她的要求。

  眼看和平分手无法实现,张强只好硬着头皮到法院打官司。2005年6月27日,张强一纸诉状将莫里雅告到了有涉外案件管辖权的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以两人性格不合,生活方式差异太大,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案件审理中,莫里雅声称两人是自由恋爱,彼此相识的时间长,感情基础牢固,目前感情也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由于张强没有莫里雅存在过错的任何证据,这年的10月26日,法院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两人没有和好的迹象,依旧过着形同陌路的分居生活。其间,莫里雅又几次找张强沟通,希望和好,但张强不愿接受。莫里雅恼火了,她明确告诉张强“你想轻易实现目的没那么容易,不信走着瞧”。

  2006年5月22日,张强再次将莫里雅起诉到法院,表示坚决要与对方离婚。案件审理期间,莫里雅的家人患病住院,这年的9月底,她辞去工作,回到澳大利亚照顾家人,临行前她把应诉事宜委托给了一位中国朋友。

  2007年2月2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涉外离婚纠纷案,这次庭审开创了江苏法院利用网络审案的先例,远在澳洲的莫里雅,通过现代网络视频直接参加了庭审。

  针对张强提出的离婚主张,莫里雅通过网络视频辩称:自2005年10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被告已为张强怀孕两次并且两次流产,第一次是2006年3月在太仓女子医院流产,第二次是2006年8月在太仓仁慈医院流产,依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原告在此期间不得提起离婚。另原、被告恋爱时间较长,结婚是经过了慎重考虑的,婚后生活也正常,没有离婚的理由,故被告是不同意离婚的。

  听了莫里雅的辩解,张强气得对着摄像头大声说道:首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一直随父母共同生活,原告与被告根本没有身体上的接触,被告自称怀孕两次,恰恰证明她在婚姻上的不忠,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离婚主张。张强为证实自己的陈述,还向法庭提交了社区的证明及证人证言。

  面对张强的反辩理由,莫里雅表示不予认可,她坚持认为两次怀孕都与张强有关,和外籍男子同居一室是事实,但两人没有同床,更没有身体上的接触。

  2月9日,法院在查明相关事实后,对案件作出裁决。法院认定:被告陈述的两次怀孕事实经查属实,原告提供的证据及证人证言,仅能证明原告与其父母居住,被告莫里雅有一赫姓外籍朋友,但上述证据尚不足以证实莫里雅流产与张强无关,而与赫姓男子有关。据此,法院依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裁定驳回了张强的诉讼请求。

  这年3月上旬的一天,张强主动打电话找莫里雅作了一次沟通,希望两人和平分手,不要再这样耗下去。但莫里雅认为,她没有过错,张强的绝情对她打击太大,表示不愿就此便宜了张强。协商解决不成,张强只好通过继续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3月15日,张强依照法律规定,第三次将莫里雅告上法院,提出与她离婚。张强此次起诉的理由是:“被告在原告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与他人怀孕并再三流产的生活态度,令原告无法忍受更无法接受,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再次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由于莫里雅人在澳洲,依照相关法律程序,法院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她送达了法律文书,但莫里雅没有作出回应。无奈,法院又只好通过公告送达的形式要求她前来应诉,但7个月的公告送达期满后,莫里雅依然没有回音,也没有委托他人出庭应诉。

  张强等了一年出头,终于等来法院开庭的这一天。2008年3月28日,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对张强第三次起诉与莫里雅离婚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莫里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其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法院通过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自2005年2月登记结婚后,原告2005年6月即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从20 05年6月开始分居,故而应当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感情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的请求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当审判长敲响闭庭法槌的那一刻,张强流泪了,回想起这段不幸的涉外婚姻,以及3次诉讼的经历,张强一言难尽。

  “在和莫里雅的感情纠葛上,我们说不上谁对谁错,文化背景和观念差异,应该是问题的根源。如今虽然离婚了,但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中,其实是两败俱伤,没有赢家。”接受采访时,张强无可奈何作了这番表述。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涉外案件的期限为6个月,这也就是说若6个月后莫里雅不提出上诉,一审宣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截止到9月30日,莫里雅仍未上诉,判决生效。如今张强终于可以重新选择自己的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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