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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张红在获得法律援助之后,以女儿毛毛的名义,将自己的丈夫和公公、婆婆告上了法庭。
张红指认,上述3人已放弃给毛毛治疗,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她认为,毛毛的病先后只花掉医疗费5万余元,而社会的捐款高达10万余元。她要求,丈夫等人应支付剩下的捐款,用来救治毛毛。
围绕捐款的数额和花销,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在张红的律师出示了各个单位提供的捐款说明之后,公公婆婆也出示很多证据,包括给孩子看病时一家人在省城吃住开销的证明等。他们表示:并没有放弃给孩子治疗的想法,但是家里实在拿不出钱。至于卖房子给孩子做手术的事,他们却没有提及。
唇枪舌剑过后,诉讼最终有果。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3被告(张红的丈夫、公公、婆婆)收到的捐款、保险理赔款及因原告患病得到的救济款、领取的低保款等计9.7万元,扣除3被告为原告支付医疗费及杂项开支费用计6 万元,所剩款为3.7万元。3被告应将该款用在原告的治病上,其继续占有该款没有合法依据,属不当得利。现原告继续治疗急需该笔款项,要求3被告给付该款的请求,依法应予支持。
2008年6月26日,颍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3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共同给付原告毛毛人民币3. 7万元。
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2008年8月14日,经过多方协调,双方同时在二审中撤诉。有知情人士透露,法官在调解时甚至对双方说,有钱打官司,还不如省下来给孩子治病。
这场官司中的双方没有赢家。败诉方自不待言,对于胜诉方的张红和毛毛来说,同样如此。截至9月8日,这笔钱仍然没有支付完毕。
目前,东挪西凑了3万多元钱的张红,即便把全部剩余捐款要到手,仍然难以凑齐孩子手术所需的10万元钱。与此同时,母女俩还因为这场官司,陷入了无人问津的窘境。
据张红介绍,官司结束后,毛毛的爷爷、奶奶、父亲基本不再过问治病的事情,所有的艰难,已经彻底压在了张红的肩头。而对于一直没工作的她来说,这份压力根本难以承受。
这一切在随后的采访中得到印证。近日,在张红婆婆家门口,笔者见到了正在小巷打扑克的婆婆。她告诉笔者,儿子出去打工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自己的丈夫不在家。
“我从来没说不给孙女看病,只是家中实在没钱了。”张红的婆婆说,前期化疗时,费用全是家里出的,已经将捐款全部花掉了。当儿媳将自己一家告上法庭后,孙女后期的治疗就跟自己无关了。
善款官司引发强烈反响
近日,经由当地媒体的报道,这场善款争夺诉讼引发强烈反响。截至目前,反响仍然没有平息。
一位当初参加为毛毛捐款活动的人士说,当时,她看见毛毛的奶奶在现场不停地磕头,样子很可怜,她就掏了100 元。一位捐款的出租车司机则表示:“如果早知道是这个样子,说什么我也不会捐款的。”
尽管如此,得知此事的那些曾怀抱爱心、为毛毛默默奉献的人,仍在为孩子的命运感到担忧,为孩子母亲的将来表示忧虑。
9月28日,阜阳市妇联一位负责人表示,现在毛毛母女已离开原先的家,寄居在娘家。她担心的是,小小年纪就经历了人间冷暖,会对毛毛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在孩子的生命面前,一切都不应该斤斤计较,这时候还计较利益得失,令人难以理解。”该位负责人说,“只要有一丝希望,就要付出百倍努力,毛毛的父亲一方不支持孩子实施干细胞自体移植手术的行为,实际上等于放弃了她的生命。”
阜阳某高校一位学者得知此事后直呼“不可思议”。他认为,如果有钱却不给孩子看病,就是坐视他人死亡,就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他甚至表示,就是由于对利益的过度看重以及道德和良心的严重缺失,才使一些人走向极端,成为纯粹的利己主义者。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森则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一案件。他指出,此案折射的人性和道德问题固然有待讨论,更为重要的是,该案也暴露出当社会捐助到了被捐助人手中之后,谁来监督的法律问题。
“此案中,毛毛的母亲发现丈夫有不当得利的行为,起诉到法院,维护了女儿的正当权益,但是,这只是个案。”李森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没有受捐人内部相互监督,外人是无法得知捐款使用情况的。
“假如毛毛的父母立场一致,那么内部监督就会缺失,毛毛的命运将不得而知。”李森说,此案中,阜阳市妇联接到了毛毛母亲的求助之后,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这只是行政手段。当类似情况发生而没有人举报时,行政手段恐怕难以及时监督。
李森最后表示,应该对此进行立法或制度设计,以对社会捐款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捐款人的捐款用途不违背初衷,真正发挥应有效用。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良性发展。
只是,所有的这些议论或反思,似乎都不能改变张红和毛毛的处境。当下,张红最迫切要做的是四处筹款为孩子治病。而5岁的毛毛则因为这场人生遭遇改变了许多。在充满欢乐的童年,原本开朗活泼的她,现在做任何事都小心翼翼,甚至不敢撒娇。
母女俩的未来如何,至今仍然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