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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二大队在管辖的沈海高速公路宁波段对车辆超速行驶的违法现象进行了严肃整治。
上午10时24分,一辆宁波牌照的白色“广州本田”轿车行驶速度达186公里/小时,执勤民警在慈城服务区附近向驾车人发出警告,并将该车引导到慈城服务区内进行查处。还没等民警处理完毕,10时28分至10时33分,先后又有2辆“宝马”轿车和1辆“奔驰”轿车被测出行驶速度超过180公里/小时。执勤民警当场扣留了这些驾驶人的驾驶证。
沈海高速公路宁波段为单向三车道路面,三个车道的最高限速分别为90公里/小时、110公里/小时和12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交警提醒广大驾车人,车辆一定要严格按照路面限速标志行驶,确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速度若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可吊销违规驾驶人的驾驶证。(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毛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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