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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种理由,先后将多名女子诱骗入酒店,抢劫现金,逼出银行卡密码,甚至跟受害人回家劫钱。其中两名案犯昨日获刑。
今年1月8日晚8时许,浙江男子苏某和重庆男子王某伙同他人,经事先预谋,编造各种理由将一女子诱骗至石狮市某酒店房内,捆绑、蒙眼、塞嘴后,抢走受害人800元及一部手机,并从一张银行卡中取走两万元。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苏某和王某等人采取同样手段抢劫,前后共有6名女子被抢,案值高达约5万元,其中苏某参与抢劫的有4起,王某参与抢劫的有3起,两人先后落网。
石狮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12年半,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两人退赔约5万元赃款及赃物折价,发还受害者。
记者 陈世国通讯员 康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