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企业规定上班吃零食两次将解除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2日02:01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你如何看待企业规定上班吃零食者发现两次将开除?
支持。这种规定很正常,上班时间就应该认真工作,消极怠工者开除没商量。
反对。这种制度过于严苛,而且很容易被操作成变相解雇。
不好说。

  本报讯 (记者曾毅) “迟到、早退达三次(含)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累计两次者解除劳动合同”,“上班时间玩手机、闲聊,累计两次者解除劳动合同……”昨日一份“某大型家电厂变相解雇员工”的帖子引爆了顺德当地最大的BBS论坛,在短短两个小时内,近千网友浏览此帖子并发表意见,称为“史上最雷的员工规范管理条约”。

  记者获报后赶往该家电厂,其人力资源总监称帖子部分内容确实属于该公司,“但具体条约还要调查”。顺德区劳动局对此事十分重视,称涉嫌变相解雇,已责成分管的劳动管理所前往事发企业进行调查。

  “青蛙行动”雷动一片网友

  此帖昨日出现在“顺德人网”论坛上,立刻引起热议,在帖子的最后,有“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的举报,举报形式按‘青蛙行动—员工关系管理’方式进行,并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员予以申请奖励”的字样,网友称此为“青蛙行动”,是“最雷人”的人力资源管理条例。

  据记者调查,发现此公司是顺德勒流一大型家电厂,所提及的条例包括迟到早退,不穿厂服,在上班时间怠工、睡觉、玩手机、闲聊、读书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等规定,只要一个月内触犯两到三次,马上就被解雇。不少网友质疑帖子的真实性,“太过苛刻,不像是出自大型企业。”

  对此,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李先生称:“这个行动早就存在了,不是针对人力资源管理,是我们针对产品质量管理的一个行动,就是说像青蛙抓害虫一样,欢迎员工进行举报,举报产品质量的隐患。”

  但此份苛刻的“条例”是否真的存在?李先生表示:“我们应该不会用那么幼稚的条例,也犯不着这样去解雇员工。”他随后又说:“不过,我们的集团一共有超过2.5万名员工,十几个分公司,也许某个小部门和小公司出了这个条例,我们将会进行调查。但我们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员工,出现这样的条例也是不允许的。”李先生最后说道。

  区劳动局已派专人调查

  对此,顺德区劳动局人秘科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做法已经属于变相解雇员工,是法律不允许的情况,如果有员工因为这样的条例真的被解雇,我们希望他来劳动局反映相关情况。”这位劳动局的负责人还称,已责成勒流劳动管理所前往事发企业调查。

  “青蛙行动”部分条例

  从即日起到12月底,迟到、早退达三次(含)以上人员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所有进出厂区员工必须按规定穿着厂服,正确佩戴厂证。月累计超过三次,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上班时间不准带零食进入工作区域,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自即日起到12月底,累计两次以上者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上班时间怠工、睡觉、玩手机、闲聊、读书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自即日起到12月底,累计两次(包括以上任两种情形)以上者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更多关于 厂规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