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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医院只能给予一定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2日03:30  扬子晚报
  

  那么为何让学生上班,却不签合同不付报酬呢?该人士表示往年都是这么做的,因为该院是全额拨付的事业单位,没有自主招聘权,没有进编名额根本没权招工,就算招进来签了合同也没钱发工资。而让学生们先进来工作是为了方便他们可以考查医院,也方便医院也可以借机考查学生。另外,该人士还强调,该院从来没有强制学生的意思,学生愿来就来愿走就走。材料收上来也只是为了核实学生的信息,以及将来入编时办手续方便。

  该人士表示,尽管不是医院的主观过错,但发生这样的事确实给学生们造成一定损失,医院愿意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目前医院提出的方案是,按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学生们2倍工资补偿,学生拿到补偿后与医院签订终止劳动关系通知函。记者了解到,截止昨日已有5名同学自愿签约,剩下的7名正在与医院做进一步交涉。

  该人士同时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学生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因为就业有风险,他们当初来到医院接受条件时就应该预料到今后存在的风险。但当记者问招聘时有无向学生明确说明,存在拿不到进编名额的可能性时,该人士称没有。

  律师看法——医院涉嫌违法用工

  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顾一新律师告诉记者,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青龙山精神病院与这些新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属于违法用工,员工有权依法获得补偿。对于该单位“无奈之举”的解释,顾律师认为这不能作为其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借口。因为困扰该单位的难题是有解决之道的,比如2008年的指标到年底才能出来,该单位可以等指标出来后招聘2009届毕业生,无需提前招聘2008届毕业生,从而可以规避不必要的麻烦。

  该院现在提出的补偿方案是,按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学生们两倍工资补偿,学生拿到补偿后与医院签订终止劳动关系通知函。顾律师坦言这个方案对这些学生不利。按照法律规定,该院未签合同,应当自用工第二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工资标准可参照同岗位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该院由于政策条件发生变化,要解除劳动关系,应按工作时间支付补偿金,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现该院没有提前通知,应给付代通知金,即一个月的工资。此外,该院还应按规定依法为学生们补交社会保险。顾律师还表示,如果该院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可能会受到监察部门的处罚。(本报记者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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