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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1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前日,一名乘客从的士上下来,开门时刮伤一位骑电动车的,电动车倒下,又蹭坏了王女士的小轿车。这起连环事故谁来负责呢?交警最后判定,的士司机负主要责任,乘客负次要责任。
事发前天晚上6:20左右,地点在湖滨北路牡丹酒楼门外。事故发生后,的士司机以为没自己的事,已经驾车离开。半个小时后,负责交通事故调查的交警赶到,又把的士司机给找了回来。
通过现场勘察及询问,出警的交警认为,的哥停车的牡丹酒楼门口,是一条车行道,按规定不允许停车,因此的士司机停车是违规在先;另外乘客下车时,他也没有提醒,因此主要责任在的哥。不过,乘客下车时没看清楚,也应负一定的责任。
最终经过协商,的哥和乘客共同赔偿电动车主300元、小轿车车主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