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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晨报前段时间连续报道的“雨花台环卫所用洒水车给餐厅送水”一事有了最新进展,记者昨从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及市政监察大队获悉,违规给餐厅送水的雨花台环卫所已受到罚款1000元,并补缴2000元水费的处罚。
自来水总公司有关人士称,10月15日,晨报报道有洒水车从消防栓接水为雨花台服务外包基地餐厅送水后,相关部门迅即展开了调查。经南京市整治城市供水秩序办公室、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市政监察大队和南京市总公司供水监察大队共同核查,晨报报道的两部送水车辆均属于区环卫所,用洒水车给餐厅送水事实成立;“进一步调查时,环卫所承认确实送过水,而且该项目是区招商项目,用洒水车送水也是经上级部门协调允许的”。
上述人士表示: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确认雨花台环卫所私自将自己的环境卫生用水提供给饭店经营使用,是转供水,同时有违法所得。根据《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由市政监察大队做出了罚款1000元,并补缴总公司水费2000元的决定。
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此次查处擅自超范围转供水,由于有晨报提供的现场调查证据和照片为证,对超范围转供水可以定性,促进了案件的迅速查处。
作者:张明西 徐关辉 张红/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