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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报警:警察进洗头房嫖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2日07:50  南京晨报

  晨报讯 现在不少物业公司保安的制服酷似警服,不仔细观察很难认出来。前晚,在江苏省卫生厅看大门的保安张某(化名)穿着制服,来到下关区建宁路的洗头房找小姐,被市民误认为是警察而报警。

  警察进洗头房?卫生厅保安!

  前晚10时,有市民在下关区建宁路的路口拨打了110报警:“我看到一个警察跑进了路边的洗头房嫖娼,和小姐调笑了一会儿,然后就被带进包间了。”该市民还表示,这位警察的身份肯定不会错,不仅冬季穿的外套和裤子是警服,而且衬衫也是警用的。

  接到报警后,下关区特巡警110迅速赶到报警地点,直接冲进了洗头房,坐在洗头房沙发上的几个小姐大呼小叫,民警很快控制了她们,直扑洗头房包间。在灯光昏暗的包间里,民警看到一名身穿“警服”的中年男子躺在小床上,一名衣服十分暴露的小姐坐在他的身边,民警喝令穿警服男子起床,仔细一看才发现,此人并非警察,虽然制服酷似警服,但胸牌上写着“保安”两个字。见到民警,中年男子十分害怕,民警问他在干什么,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在谈生意。”“洗头房里谈什么生意?”民警揭穿了他的谎话,随即将他和为其提供服务的小姐带回附近的阅江楼派出所调查。

  据警方调查,这名男子今年40多岁,是江苏省卫生厅传达室的看大门保安,是管理卫生厅大厦的华清物业公司人员,保安制服设计得酷似警服,很容易被市民误以为是警察。为保安提供服务的小姐承认已经和他开始谈价格,只是先进行按摩,还没有正式“做事”,民警提前就冲进来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谈价格而未有嫖娼事实,已构成卖淫嫖娼,属情节轻微行为,于是民警依法对这名保安进行了治安教育。

  保安队长:此属个人行为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江苏省卫生厅的传达室,保安张某并没有来上班,保安队的负责人马先生表示此事纯属个人行为,与单位没有关系,“我们保安属于管理卫生厅大厦的华清物业人员,华清公司是卫生厅外包的公司,张某穿着保安制服去洗头房,行为比较恶劣,公司调查清楚后,一定会对他的行为作出处理。”

  马先生表示,昨天凌晨两三点钟,张某才回到宿舍休息,问他什么情况也不说,谁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据介绍,张某是安徽人,几个月前被招聘到公司,在省卫生厅的传达室当保安,工作比较勤恳,他的妻子并不在南京,因此发生这样的事,可能是他一时糊涂。记者看到,江苏省卫生厅的保安制服无论是颜色,还是款式,酷似警服,大盖帽上还有徽标,尤其是翻领大衣更像,胸前连号牌都有。

  就此事,不少市民告诉记者,现在不少物业公司保安的制服酷似警服,尤其是在夜晚,不仔细观察很难认出来,“远看是警察,近看像警察,仔细看原来是假警察”,其实物业保安不应该穿这样的制服,一旦做了坏事,老百姓很容易误会是警察。记者了解到,早在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了《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重申统一着装的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对擅自着装的,要收回已经发放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并予以销毁,并且坚决制止穿着仿制“99”式警服现象。

  作者:朱宏俊/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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