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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死亡决定欢度余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2日09:43  荆楚网-楚天金报

  出院后的陈志明每天都处在对死亡的恐惧中。他时时刻刻都在想,人生中仅剩的这三年究竟该怎么过?难道就这样坐着等死吗?一天,内心烦闷的陈志明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人生短暂,生命无常,趁着还没死,干脆出去欢度余生吧。

  于是,陈志明拿着家里的4000元钱到驻马店溜了一圈。在驻马店玩了几天后,陈志明觉得这种小地方玩起来不过瘾,如果能在全国各大城市跑一圈,那才不枉此生。于是,他逼着妻子拿出家里全部的积蓄,并偷走了母亲的存折,凑够了十万多元,开始了他的周游全国之旅。

  虽说陈志明已结婚生女,但实际年龄并不大。原来,丈夫去世后,赵改莲为了能让儿子早点结婚,将儿子的生日从1988年改为1984年。这样算来,陈志明实际年龄只有19岁。赵改莲原本想着婚后的儿子能够帮她挑起生活的重担,没想到陈志明仍把自己当成孩子。

  人们常说“嗜赌成性”,没想到经常出去旅游也会成瘾。陈志明陷入吃喝玩乐、四处逍遥的生活中,无法自拔。可是玩归玩,陈志明没有忘了自己“最多只能活三年”。他在玩的时候也无法摆脱对死亡的恐惧。就因为这个,他还曾想过跳楼自杀。

  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堕落与挣扎中,陈志明手里的钱很快又花光了。他只好回到家中,再次向家人开口要钱。因为母亲不给自己钱出去挥霍,陈志明竟然动手打母亲。打妻子自然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不久,妻子不堪忍受打骂带着女儿回了娘家。眼睁睁看着这个家妻离子散,陈志明几乎要精神崩溃了。

  赵改莲看着儿子一天天堕落,一天天暴躁,心里又气又疼。母亲的这种心情,19岁的陈志明当然体会不到。此时,在他心里只有他自己。要不到钱,那就卖东西吧。陈志明将家中的两辆摩托车还有两部手机都卖了,甚至连吃的粮食也卖了。拿着换来的钱,他天天在外面逍遥自在,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够暂时忘掉对死亡的恐惧,忘掉人生中这场突如其来的剧变。可是到处逍遥的陈志明万万没想到,随后发生的事情却让他陷入了新的悲剧之中。

  悲喜交加谁为悲剧买单

  2007年10月17日,陈志明把卖粮食的钱挥霍一空之后又回到了家中。此时距离陈志明出院已经有近半年的时间了,他的身体却没有出现任何异样。于是,在母亲的劝说下,内心深处对生命还留着最后一线希望的陈志明,去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一次复查,这次检查的结果差点没让他给疯掉。

  驻马店第一人民医院的B超检查结果显示:陈志明根本就没有患肝硬化!听到这话,陈志明高兴得从门诊室的病床上“噌”地一下就跳了起来。他举着B超的图样,又蹦又跳,嘴里直叫着:“我没有那个病!”

  此时的赵改莲、陈志明母子二人可以说是悲喜交加,喜的是陈志明的身体是健康的,没事儿;悲的是经过这几个月的折腾,陈志明已经耗尽了家中所有的钱财,一家人的精神状况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打击。而这个时候母子两个人一致认为,造成这一切的,都是东笃医院的误诊。

  在看了东笃医院给陈志明开具的CT诊断报告书之后,记者联系到了该医院副院长马留德:“我们看到他那个诊断报告书,上面一栏写的检验结果是比较正常的,但是下面的诊断结果写的是肝硬化、脂肪肝,您怎么看待这个诊断报告书?您觉得这个合理吗? ”但是,马副院长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

  2007年11月22日,陈志明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东笃医院赔偿因误诊而给原告带来的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2万元。2008年1月7日,通过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东笃医院答应给陈志明精神损害赔偿13500元。

  医院没有对陈志明所谓的间接损失也就是那些旅游花费进行赔偿,不过陈志明却表示,他可以接受这个结果。提起自己当初那些失去理智的行为来,陈志明特别地后悔,他希望家人能够原谅他的过错,妻子也能够原谅他,早日从娘家回来。

  医院的一次误诊,却引发了一个家庭如此戏剧般的悲欢离合,究竟是谁动了陈志明一家原本幸福的生活呢?东笃医院当然难辞其咎,也应该对患者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不过,在这出荒唐的悲剧中,陈志明对自己、对家人不负责任的做法无疑也是不对的。其实,人的一生要走出怎样的轨迹来,大多时候取决于他自己的人生态度,只有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不抛弃、不放弃,幸福的生活才可能时刻伴随你左右。(据山东卫视 记者田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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