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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无辜老人推入江中淹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2日11:08  南海网

  在与他人发生群殴过程中,为泄愤,海口男子黄辰雄竟然将正在清理杂草的无辜老人王某推入江水暴涨的南渡江中,致老人死亡。昨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辰雄死刑。

  据了解,2002年1月17日黄辰雄就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5年8月4日刑满释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8月12日晚23时30分,黄辰雄及其同村的黄某玉、黄某文等人在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南渡江渡口北岸与东山镇谭礼村王某智、黄某东等人群殴。王某智等人被打后,通过南渡江渡口一简易木桥向谭礼村方向逃脱。黄辰雄及黄某玉等人追上木桥后,看见正在桥上清理杂草的谭礼村村民王某,黄辰雄为泄愤,故意将王某推下江水暴涨的南渡江中。随后,黄辰雄又准备将路过木桥的谭礼村村民黄某推下江中,被黄某玉劝阻未果。同年8月14日上午,王某的尸体在南渡江东山渡口木桥下游500米处被发现。经法医鉴定,王某系生前落水死亡。

  法院认为,黄辰雄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66327.5元。

  昨日宣判后,黄辰雄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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