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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过程中的土地之争

  土地之争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关于“王立平非法侵占、倒卖集体土地”的举报信,飞向中央、省、市等有关部门。

  举报信称,2000年9月,王锡国担任村支书期间,正大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立平打着建养牛场的旗号,以每亩2.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大张北的134.8亩土地,但签合同时,却变为了102.9亩土地,而所谓的养牛场也一直未见踪影。2001年,王立平将这些土地倒卖给邻村的淄博庄园集团,总计一千多万元。这些土地的养殖用途未变。全村党员自发召开党员大会,到会的114名党员中有110人签字,另有1799名群众签名,“强烈要求上级政府主持正义,依法追回集体土地和财产”。

  有关部门实际测量,“这块土地为134.8亩”,一位知情者说,“不少村民参与了测量”。

  国土部门认定,正大房地产公司征用的102.9亩土地中,86.76亩国有土地办理了相关手续,其余16.14亩土地为庄园集团非法占用,庄园集团实际总用地面积122.74亩,其中超占19.84亩,共计非法占地35.98亩。

  2008年1月24日,淄博市国土局对庄园集团做出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没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23.987万元。

  针对群众反映的“王立平侵占石大路以东4.09亩建楼房35户、石大路以西11.58亩建楼房90套等多起土地问题”,有关部门表示,“力争在3月底前拿出具体调查结果”。9月1日,一些村民说,“没看到调查结果”。

  高新区国土局徐天斌科长告诉本刊记者,王立平其他土地问题,“都有合法手续”。

  孙德义介绍,2008年春节前后,他和妻子问李功跃“是否参与卖地”,李功跃回答“绝对没参与量地”,并介绍了当时的情况:2000年9月的一天,村支书、主任王锡国和副书记张广训、会计李功跃一起去丈量土地,3个人从村委会出发,刚走到半路时,有人给李功跃打电话,说有事找他,李功跃就回去了。本刊记者看到,在征地协议上,没有李功跃签名。

  “量地后的情况,李功跃没说什么”,孙德义说,“6月5日、6日,在办事处开了两天会,6月7日早晨就自杀了”。

  自杀以后

  李功跃自杀后,南石村发生了太多故事,而这些故事,又绝对不是他所希望发生的。

  2008年1月31日,村民崔秀贞被抓去询问,“没超24小时就放了”;3月19日,公安机关给她送达了传唤证,“第二天我逃跑了,躲了10多天”;7月6日,“被关了进去”。

  崔秀贞介绍,7月4日晚,管委会5个人到她家做工作,其中一人拿着王立平土地问题处理意见,“发现土地面积缩小到122亩左右”的崔秀贞十分纳闷:“2007年11月底、12月初,实际测量是134.8亩,这次咋少了10多亩呢?”

  7月5日,“要去上访”的崔秀贞刚来到村委会“就被逮了”,这次,她被拘留15天。

  “1月31日,抓了9个村民,年纪最大的81岁,没超24小时放了;4月9日,又抓了9个,3个被行政拘留,其中两名是妇女;6月,抓6人;7月,抓16人”,村民接受采访时用“白色恐怖”描述村民“被抓”时的情景,“几十人被传唤,刑拘的20来人中有10来个被捕;王江华及妻儿一家3口、伊允明两口子、王克城两口子,刑拘后或被取保或被逮捕;王立水两口子被行政拘留”。

  6月10日,崔秀贞等人到淄博市信访办上访,接待人员拿出一张图纸,“显示的土地面积比实际测量的要少很多”,崔秀贞等人还发现,“上面有李功跃等3人签字”,崔秀贞立即喊道:“这个图纸我们不认可,李功跃已死两天了。”石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主任杜振江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坦言,“李功跃在图纸上签过字,他这个人很认真”。

  “得知李功跃自杀消息后,王江华流泪了,说他这样一个好人,怎么会自杀呢”,王江华的一位好友介绍,“王江华为了避嫌一直躲在外边”。

  6月17日,王江华从北京回到淄博市,住在一家酒店。6月20日21时许,王江华在酒店被警方抓走。

  王江华的亲人后来才知道,王江华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偷税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王江华的儿子王锦涛介绍,“2008年4月,开发区公安分局的人让我爸退出裕民耐火材料20%的股份,否则以偷税名义抓他”,为此,王江华和王立平签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明确规定王江华个人所得税由王立平承担,办事处一位领导作为中间人在协议上签了字”。

  王江华从转让费中拿出一部分还债,将剩余的340万元存入农村信用社一张卡上,开户用的是妻妹的女儿——在淄博职业学校读书、21岁的朱程程的名字。

  7月22日,王江华的儿子王锦涛、妻子张连云分别以涉嫌包庇罪、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拘,8月15日、8月18日,以“需要逮捕证据还不足”为由分别被取保候审。

  王锦涛说,“警察天天找我表妹要求签字转账,让我们把那张卡交出来。我们不同意”。8月28日,朱程程的父亲朱东亮以涉嫌职务侵占被刑拘,9月4日,以“需要逮捕证据还不充足”为由取保候审,“我姨夫在村里打工,是个农民”。

  8月29日下午,王锦涛将银行卡交给警方,“警察随即带我表妹到信用社转账,但因金额太大没有转成”,8月30日上午,“我表妹按照要求把钱全部转入高新区公安分局账户”。

  9月1日,王锦涛取回了收据。收款日期为8月30日的这份收据显示,3391816.80元人民币为“王江华家属交来赔偿损失款”。

  当地警方没有接受本刊记者的采访。

  补偿协议

  6月7日,李功跃自杀身亡,第二天上午,吴林和李功进等亲友找到办事处领导理论。“我岳父在村里干了30来年,从没说过压力大,为什么在这里开了两天会,就说任务重、压力大,然后自杀?”吴林要看会议记录,“接待我们的一个人说,会议记录已交公安局,会议内容是合作医疗问题”。

  6月11日,吴林等人到了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待我们的人说,自杀的事情多了,大多数查不出原因”,但吴林认为,人不会无缘无故自杀,“公安局应该给个说法”。

  岳父自杀后,吴林也听到一些传言:一个版本是,王江华、王立平逼死了李功跃,因为李功跃知道的太多;另一版本是,李功跃涉嫌贪污、受贿,因为罪大恶极而畏罪自杀。

  “说王江华、王立平逼死我爸,我们没有直接证据;说我爸贪污、受贿,我们不怕查”,吴林希望有关部门还其岳父一个清白,“人不能这样死得不明不白”。

  6月26日,王立平代表村委会(甲方)和吴林的岳母孙桂荣(乙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丧葬补助费1.2万元、死亡补偿金12万元、生活困难补助金6.8万元;自2008年6月起,甲方每月为乙方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500元,直至乙方去世;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两日内处理火化等一切后事。

  “20万元已到位”,吴林告诉本刊记者,“但每月500元生活费还没给,找过几回王立平,他答应给的”。

  7月18日,王立平曾在电话中对本刊记者说:“你是第一个给我打电话的记者。你提的问题,政府会有说法。我不接受采访。”

  9月1日上午,本刊记者在南石村采访,“正在开会”的王立平和本刊记者约好中午再联系,但到中午和他联系时,他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本刊记者没能见到王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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