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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艇颠簸颠断游客腰 法院调解旅行社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2日17:17  云南日报

  出门旅行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楚雄的殷先生却在赴泰国的旅游当中乘坐游艇时腰椎骨折,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前日,经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殷先生获得组团的楚雄某旅行社赔偿损失61600元。

  殷先生是楚雄某集团公司南华分公司员工,去年10月17日,他所供职的公司与楚雄某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包括他在内的11名员工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泰、新、马”旅行团。

  同年11月3日,殷先生按照旅行团的安排乘坐游艇随团从泰国金沙岛至芭提亚途中,因风浪大游艇颠簸导致其腰部受伤。下游艇后,殷先生被送往泰国曼谷一家医院住院治疗,未能参与随后的旅游行程。11月10日,殷先生随团返回楚雄后到楚雄州医院住院治疗,其伤情经诊断为第二腰椎压缩性骨折,于今年元旦好转出院。后经鉴定,殷先生伤残评定为八级伤残、医疗终结时间为11个月,其因伤支出医疗费7842元,后期治疗还需费用约5000元。

  伤情基本稳定后,殷先生寻求有关部门解决未果,遂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组团旅行社赔偿其各项损失费用95645元。

  楚雄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殷先生在乘坐旅行团安排的游艇时受伤,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判决旅行社赔偿殷先生伤后合理经济损失84942元。一审法院宣判后,旅行社提起上诉。前日,经楚雄州中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旅行社赔偿殷先生经济损失61600元。

  记者王维娜通讯员岳树振(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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