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男子为争房产用硫酸泼前妻致其死亡被判1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8日16:51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8日讯 台中县一男子因与前妻争执房产大打出手,竟拿硫酸泼前妻,还拿烟灰缸玻璃碎片毁容,造成前妻伤重不治,台中地方法院认为该男子手段凶残,依杀人罪重判16年。

  判据台媒报道,决书指出,该男子与前妻婚后在台中市东光路购屋居住,原本产权登记在前妻名下,后来两人协议离婚,将把房子登记给丈夫,但离婚后,产权却未过户。

  2月19日,该男子回东光路住家找前妻谈房产过户一事,双方一言不合,该男子骂前妻:“不要脸,四处骗男人钱”;他见前妻拿瓷杯丢中他的额头,一气之下,跑到浴室拿硫酸,直接朝前妻脸部泼洒。

  前妻痛苦不堪,逃到客厅企图拿烟灰缸反击,结果该男子反而拿起烟灰缸碎片,直接朝前妻的脸猛割,还把手上的硫酸全倒在对方脸部伤口。该男子前妻最后因低血性休克死亡。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