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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钢 通讯员穗法宣)为了打探竞争对手的底细,美国“伟哥”派出专业人士去调查中国“伟哥”的老底!中国“伟哥”发现后,遂将美国“伟哥”告上了法庭,认为对方不正当竞争且侵犯其经营秘密。昨天下午,受理此案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美国“伟哥”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也没有侵犯中国“伟哥”的经营秘密。
据了解,此案的被告为美国“伟哥”生产商辉瑞公司,2000年6月在中国正式推出该治疗ED(阳痿的英文缩写)的药品。而原告则为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威尔曼公司),该公司生产的“甲磺酸酚妥拉明”与辉瑞公司的“伟哥””属同类药品。1998年6月2日,威尔曼公司将其药品申请注册“伟哥商标”,并于2002年6月21日进行商标公告。但是由于辉瑞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至今该商标还未获注册。
2003年,辉瑞公司雇请了上海万亚咨询有限公司对威尔曼公司及上海东方制药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交了该份调查报告。但威尔曼公司认为这份调查报告当中的部分内容侵犯其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是起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辉瑞公司的调查目的没有恶意,调查内容本身并无违法,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