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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一直拒绝支付剩余的3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3日01:38  华龙网-重庆晚报

  开具空头支票

  拒绝支付余款38万元

  协议之后,杨勇付给代雪2万元,之后便以种种理由,不愿意再付剩下的38万元。

  为了拿到这笔钱,代雪去找杨勇。今年6月15日、6月30日,杨勇以自己房产公司的支票支付给代雪17万元。代雪去兑现时,发现该公司账上无钱,17万元成了“空头支票”。

  之后,杨勇称无钱,自己还欠账,一直拒绝支付剩余的38万元。

  “他完全是陈世美。”代雪曾在法庭上这样指责杨勇,他曾经说过绝对不会跟代雪分手,因为朋友都知道他们一起共同创业,才有了今天,如果分手了,自己肯定不好为人,在朋友面前不好交代。可如今,杨勇说变就变,代雪忍不下这口气。分手之初,代雪无法放下7年多的感情,给杨勇打电话,却被杨勇的妻子指责“破坏他们的家庭”,代雪更是气愤。

  杨勇却表示,是因为两人性格的不合,才导致分手。

  面对杨勇的绝情,代雪决心一定要拿到这笔分手费。

  自称受到威胁

  请求法院撤销分手协议

  于是,代雪请了律师,将杨勇告上法庭,要求杨勇支付这笔钱及利息,并将那份“分手协议”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今年8月,该案一审在九龙坡法院开庭审理。杨勇提出该协议无效,因为他是被迫签订该协议的。杨勇称,代雪的父亲在他的房产公司作会计,悄悄拿了公司的账本,以此威胁他,如果不拿钱,就要去检举他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这样的协议应当无效。为此,他请求法院撤销他与代雪的这份分手协议。但他却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一审法院认为,这份分手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且杨勇已经支付了2万元,履行了该协议的部分约定,所以该协议是有效协议。由于双方在协议中未对利息做约定,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杨勇支付38万元。

  因为这场官司,两人也反目成仇,杨勇在代雪面前放言: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

  补偿不算赠予

  判决认定悔婚悔约不诚信

  判决后不久,杨勇上诉。

  他在上诉书中称,两人恋爱期间,代雪没有任何经济损失,所以,当初他答应给的这40万元属于赠予,既然是赠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没有支付前是可以反悔的。今年楼市状况不佳,他现在经济条件恶化,无力支付,所以,应当撤销。

  这份协议到底算不算赠予?法院给以了否定的答案。

  法院认为,首先该协议是在双方同居多年后分手时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以经济损失补助的名义,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财物;其次,赠予合同的根本特征是无偿性,受赠人没有付出代价。两人同居多年,代雪所付出的时间、精力与感情等均是一种代价。杨勇提出分手,对代雪的人生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因此,以经济损失补助的名义支付给代雪金钱,就不是无偿的赠予了。

  此外,法院还认为杨勇请求撤销是很不诚信的做法。法院称,双方签订协议时,既有证人又有担保人,说明双方都是谨慎考虑后签订的,如今付了部分钱后就反悔,自己不讲诚信外,对代雪也是不公平的。

  所以,最后,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本期主持记者 莫雪庆/文 郭娟/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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