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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教唆4岁女儿偷手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5日15:27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梁志明记者袁玮)因为打工赚钱不易,来自外地的两对夫妻居然教唆各自两个年仅4岁的小女孩在商店盗窃手机。大人天真地以为孩子无人注意,容易得手,即使被发现也可说是孩子不懂事拿着玩的。只可惜他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日前,长宁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何泽娥、何发三夫妇以及何开端、何用太夫妇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年初,4名被告人来沪打工,干了一段时间后,觉得赚不到什么钱,便苦苦思索如何赚钱的方法。听说有人教唆自己的孩子在商店偷手机,觉得这是个生财之道。经商量,4人一拍即合。

  今年6月的一天上午,两个丈夫驾驶轻便摩托车分别载着一家三口,从闵行七宝的暂住地来到古北家乐福及天山地区,开始实施他们的“生财计划”。妻子带着孩子进入路旁的商店内,佯装要购买东西,将营业员的注意力引开,乘此机会让孩子将放在柜台上的手机拿走;两名丈夫则在外等候接应,得手后坐摩托车迅速逃离现场。他们如法炮制,不一会便在4家店内窃得诺基亚、联想等4部手机,经估价鉴定,共计价值4229元。公安人员很快发现有两男两女抱着两个小女孩,形迹十分可疑,经盘查,发现他们有重大犯罪嫌疑,便将他们捉拿归案。

  长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泽娥、何开端、何用太、何发三教唆幼女窃取公民财物,虽然本人没有实施盗窃行为,仍应当以盗窃罪定罪量刑。4名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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