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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硫酸泼前妻致其毁容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6日05:23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澜)前妻同自己离婚后,男子想报复,见前妻走到偏僻处,用硫酸泼向前妻脸部,造成前妻毁容。昨日,九龙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面对前妻22万多元的赔偿请求,男子称服完刑后一定赔偿,还当庭希望:出狱能与前妻复婚,好好照顾她。

  被告人卿某36岁,前妻周某29岁。今年5月9日,两人被判离婚。夫妻关系结束,卿某顿时感觉很失落,他尾随周某到偏僻无人处,想再找周某讲清楚事情,遭拒后,恼羞成怒的卿某掏出一瓶硫酸,向周某脸部泼去。猝不及防的周某来不及躲闪,右侧面部、右侧肩部、右上肢被烧伤,总面积约为3%,经司法鉴定,受伤程度为重伤。卿某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捉获。

  周某向前夫索赔9项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续医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22万多元。庭审中,卿某对前妻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都认可,他还表示,服刑完毕后一定全部赔偿给周某,法院开庭审理后对周某提出的诉讼请求,也全部给予确认。

  法院认为,卿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听到判决后,卿某表示不再上诉,并恳请周某能够原谅他的鲁莽,并希望自己服刑结束后,周某能够同意与自己复婚,自己想好好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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