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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产孕妇遭抛弃在超市偷肉补身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7日07:49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前晚9时30分,一名怀孕9个半月的未婚孕妇来到栖霞区迈皋桥的某大型超市,一下子偷窃了15斤猪肉,110民警将她扶去了迈皋桥派出所。

  据介绍,当时该孕妇在超市逛了几圈后,直接来到了生鲜及肉食品柜,接着就开始挑选包装好的净肉和其他散装猪肉,当时超市生意很忙,营业员谁都没有注意她,当孕妇拎着大纸袋来到超市收银台时,表示没有购物不需要付账,接着离开了超市。收银员发现纸袋子很沉重,她右手扶着肚子,左手拎纸袋显得很吃力,身体不停地往左边倾斜,而当时进入超市时却不是这个样子,于是怀疑纸袋中有尚未付账的物品,赶紧通知了保安。保安在门口拦住了孕妇,并打开纸袋进行了检查,发现袋子里装的全是净肉和其他散装猪肉,紧急拨打了110。

  据民警讯问,孕妇姓刘,今年24岁,是安徽来宁的打工妹,未婚,一个人在栖霞区迈皋桥附近租了房子居住,她自称已经怀孕9个半月了。刘小姐哭着说,她前年认识了一个男朋友,以为能够结婚,就开始同居了,今年2月份怀孕,男友认为没有结婚条件,要求她打胎,她死活不愿意,并希望“奉子成婚”,对这一要求,男友也同样死活不愿意,双方发生矛盾后,男友提出分手,并很快抛弃了她。

  刘小姐表示,她还有十几天就要生孩子了,由于自己工资不高,没有多少积蓄,怀孕后又辞职了,因此这段时间生活比较穷困,常常靠朋友接济,吃的伙食很差,她为了给自己和未来孩子补充营养,就去逛超市想买些肉,由于囊中羞涩,一时起了贪念,就偷了不少猪肉装进袋子里,希望能蒙混过关。经超市人员核算,她总共偷了15斤猪肉,价值100多元钱,由于涉案金额较小,民警对她的遭遇很同情,对她的偷窃行为依法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民警通知孕妇的朋友来到派出所,将她接回家中休息。

  作者:朱宏俊/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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