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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车自称遭9名交警群殴致骨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8日01:23  生活新报

  去年的一天,杨明酒后驾车,造成了自己全身多处骨折,而他说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当天与他发生冲突的交警殴打所致。杨明将殴打他的交警所在的昆明交警四大队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9名交警殴打自己的行为违法。一审杨明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他又上诉至昆明中院,昨天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就是交警把我打骨折的!”时隔一年,杨明在法庭上情绪依然激动。“他们八、九个交警打了我3次,还伪造证据!”杨明讲述,事发当天他确实是酒后驾车,但是,他坚持自己没有肇事后逃逸,而是刹车不及时才停在距离现场一段路的地方。而交警处理时要拖他的车,于是与交警发生了冲突,而后,又来了几辆车,下来10个左右的交警对他实施殴打。事发当时杨明就拨打了110报警,但是一直没等到110民警来制止这场殴打。

  “交警在事故后对喝酒者进行处理是依法办案,但打人怎么能说是依法办案呢?”杨明称,交警在现场和医院打过他3次,导致他2次昏迷,身上多处骨折,“现在我的腰还不能长坐,至今戴着护腰。”

  在交警的讲述中,该事故却是另外一个版本。“因其酒后驾车肇事,民警多次对其进行劝阻并要求他配合民警抽血检验,他态度粗暴并攻击了其中一名交警。由于现场无法控制,值班室才派员增援。几名交警赶到后,他仍强硬反抗,民警才动用了警棍。”

  交警表示,在此次事故之前,杨明已经制造了一起事故并逃逸。“警棍造成的伤情鉴定只在大腿上。”交警拿出现场照片说:“杨明当晚两次撞车后试图逃逸,但他选错了逃逸路线,冲进施工工地,撞在围栏上。”交警四大队方面的代理人认为,杨明的伤是由他自己肇事造成的。而关于杨明大腿上的伤,他们承认是交警使用警棍造成的,但是,依据法律规定,在杨明情绪失控的状态下,动用警棍是合法也是必要的。“我们的民警是在依法行使职权,且用警棍只是将其制服,并不像其所说的‘拳打脚踢’,还暴打3次。”

  杨明的代理人是中国民告官网站的站长蔺文财,在庭上蔺文财要求交警方面的代理人出示事发当天的录像。蔺文财说,“他们显然存在包庇打人交警的情况,杨明说在事发现场交警一直都在录像,而他们出示的两段录像是经过剪辑的,两段加起来还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蔺文财认为,即使杨明有暴力抗拒执法的行为,交警当场可以制服杨明,而交警不是去制服而是又喊来9名交警对杨明进行殴打,他觉得这与打群架无异。“交警喊来一群人打杨明,如果杨明也喊来一群人打他们,这不就是打群架了吗?”蔺律师说:“如果110民警来处理就不会发生那天的事了。”

  昨天庭审的最后,审判长表示待合议庭合议后再作出判决。

  本报记者 陈会菊 于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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