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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诈骗高考落榜生120万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05:5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以给高考落榜生办理上一所大学为名,一男子伙同他人虚构事实,谎称认识学校书记,骗取山西、河南等地20余名学生家长现金120万元后携款潜逃,将这些钱全部挥霍完。11月27日,案犯被以诈骗罪判刑15年,处罚20万元。

  姜伟今年40岁,咸阳市无业人员,只有高中文化程度。据西安市检察院当庭指控称,2004年11月,姜伟伙同金梅(在逃),以给高考落榜生办理上西安科技大学为名,虚构事实,谎称认识该校书记,通过任永刚、刘玉娥等人,骗取山西、河南等地20余名学生家长现金120万元,姜伟携款潜逃至成都、汉中等地,将赃款全部挥霍。2008年5月7日,姜伟向汉中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庭对此案当庭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姜伟有期徒刑15年,处罚20万元,涉案赃款继续追缴。

  庭审后,该案审判长马建国借此案提醒更多的学生和家长:孩子考不上大学时,可以选择复读或其他途径学习,千万不要轻信社会闲杂人员类似帮孩子上大学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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