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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者贴大字报诅咒欠债人及家属(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6: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追债者贴大字报诅咒欠债人及家属(图)
这样一份张贴在公交站点的“大字报”,将“欠债人”的隐私暴露无遗。 冯炜程 摄

  本报烟台12月1日讯 由于债务纠纷,烟台一市民惨遭“大字报”恶意侮辱,其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甚至妻儿姓名均被人张贴公布,并被诅咒“不得好死”。对于这种极端的做法,法律界人士认为太荒唐。

  12月1日13点50分,记者在烟台市区大海阳路仁爱医院公交站点看到,众多等车的市民凑在站牌下,围观一张贴在站点玻璃上海报一样的纸张。记者看到,这张纸居然是一份“大字报”,上面写着“×××欠债不还,天理难容,不得好死”等内容,并将“欠债者”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以及妻子、儿子的姓名全部公布出来。在这份“大字报”旁边,还有另一张内容一样的,只不过已被人撕去大半。候车市民见到这样一张言辞恶劣的“大字报”,无不叹息摇头。

  下午两点左右,记者根据“大字报”上公布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拨打了上面的手机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位中年男子,他表示他正是“大字报”上被指名的那个人。他告诉记者,他知道这些东西是谁张贴的,他们也确实存在债务纠纷,但对方采取如此极端的做法他也没想到,他会考虑采取合理的手段应对。

  对于赫然出现的这样一张“大字报”,接受采访的市民均不认同。市民吕先生说,现在是法治社会,再搞“大字报”这套东西未免太极端也太低级了,而且他确信这么做对讨债没有任何帮助。山东君孚律师事务所赵冲律师认为,这种做法有些荒唐,因为如果对方确实欠钱不还,可以诉诸法律,而采取写“大字报”泄露他人隐私、诅咒他人的做法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这种随意张贴行为也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记者 冯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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