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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身份遭冒用办购房贷款 起诉银行索赔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2:3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燕)朴女士想贷款买第二套房时发现,有人冒用自己的名义以房产做抵押贷款32万元。因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朴女士无法贷款,于是其将工行王府井支行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不良信用记录,并赔偿精神损失3万元。昨日,东城法院召集双方进行了谈话。

  朴女士起诉称,有人冒用自己名义,以其芍药居房产作抵押贷款32万元,逾期还款46期。得知这一情况后,朴女士到工行王府井支行处查阅材料,发现申请材料是虚假的。她认为银行在没有认真审核材料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致使自己不良信用记录高达46期,造成8年内不能再办信用卡,不能工商登记。

  朴女士的代理人说,事后调查得知,这笔贷款办理的前几个月,朴女士前往新疆,是她的同居男友金先生私自拿走其房产证,并用金先生妹妹的照片伪造了一个假朴女士的身份证。目前,32万元欠款已由金先生还清。

  工行代理人表示,朴女士贷款是事实,在发放贷款前银行还专门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过评估调查,还与朴女士有过谈话记录。昨日,他出示了该谈话记录,但朴女士代理人称,签字非朴女士笔迹。因双方还需调取更多证据,此案将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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