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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拒还当事人百万执行款

  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为一房地产公司打官司胜诉,法院执行回230万元执行款。而这230元万款项,又引发了房地产公司与这家律师事务所之间新的官司,最终,法院判决律师事务所退还房地产公司126万余元执行款。但这家律师事务所没有主动履行,还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日前,成都市中院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法院称,这是全国首例律师事务所成为被执行人案。

  原告成都一家房地产公司起诉称,成都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打官司胜诉后,法院执行回了230万元案款,划入法院的账户。此后,这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某某拿着手续将这笔钱取走,由此房地产公司将这家律师事务所告上了法庭。

  最终,四川省高院判决这家律师事务所退还房地产公司126万余元,并赔偿公司损失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对方并没有主动履行。”房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说,他们向律师事务所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当时赵某某还签收了,但此后他们就再没联系上赵某某。此后他们查询发现,这家律师事务所账上没有可供执行的资金。而且就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这家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办公地点被以很低的价格转让出去。昨日,法院传唤这家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合伙人到法院商量如何解决执行问题。

  执行法官称,目前,这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法院已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此外,法院将继续调查此案可供执行的线索,并追究另外两个合伙人的责任。

  陈台荣 成执 本报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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