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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6:47  云南日报

  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沾益县为这些农民的长远生计系上“保险”:

  自从家里的耕地被全部征用后,沾益县西平镇红星社区第一小组66岁的陶坤老人靠分得的土地补偿款和村民小组发的老人生活补助费维持生活,老人一直为自己的生活来源担忧。

  为让失地少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得到保障,沾益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失地少地农民生产生活的措施,首先推出的便是《失地少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村民们是怎样看待这项保险的呢?这项政策实施得怎样?

  自从家里的耕地被全部征用后,沾益县西平镇红星社区第一小组66岁的陶坤老人靠分得的土地补偿款和村民小组发的老人生活补助费维持生活,老人一直为自己的生活来源担忧。

  为让失地少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得到保障,沾益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失地少地农民生产生活的措施,首先推出的便是《失地少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村民们是怎样看待这项保险的呢?这项政策实施得怎样?

  

  有珠江源头第一县之称的沾益县,是全省重要的粮烟、能源、煤化工、冶金、生物资源开发基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脚步加快,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截至2008年3月底,全县被征地的农民达7.6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其中失地少地农民(人均耕地等于或少于0.3亩)近1.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

  今年已72岁的李大双是西平镇红星社区第一小组的失地村民,3个儿子生活都比较困难,无力照管老人的生活,老人的生活来源主要靠村民小组分的土地补偿款和村民小组发的每月60元的生活补助(60岁以上老人),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年轻有文化的农民可以打工,有经营头脑的可以经商,但那些不再年富力强,又没有经商特长的农民,特别是那些年岁较大、渐失劳动力的村民们缺乏增收手段,眼看着手中的征地补偿款日渐减少,对未来生活的保障感到十分焦虑。

  沾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雷琳天介绍,县委、县政府领导认为,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是为加快发展的步伐,最终目的是为了使群众的生活更加富裕,更加幸福快乐。发展不能让群众的利益受损,使群众生活受到影响,发展的成果要让人民群众共享。只有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才能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2006年9月,由沾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成调研组,组织100多人,分10多个组进村入户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农户的意见。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本着“群众能接受、政府能承受”的原则,沾益县委、县政府于2007年10月出台了《失地少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为保证失地少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沾益县委、县政府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落实,一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征收土地时在原有土地征收相关费用的基础上,每亩加收2万元的征地成本,由国土资源部门收取并缴入财政专户,作为失地少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二是建立失地少地农民社会保障调剂金制度,调剂金从土地出让纯收益中提取5%,由国土资源部门提取并缴入财政专户,主要用于化解参保人员待遇增长和长寿风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沾益县失地少地农民养老保险按参保时执行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作为月缴费基数。采取个人出小头,政府出大头。个人承担缴费总额的30%(含集体补助),县财政补贴70%。个人缴费年限最长的15年,缴费金额最多的5346元。一次性缴清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参保人员,从次月起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依据沾益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进行调整,不断提高养老金,让失地少地农民老有所养。

  

  今年5月9日,县里举行失地少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发证仪式。仪式上,108名失地少地农民领取了沾益县失地少地农民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和银行存折。西平镇红星社区的陶坤赶到仪式上办理了参保手续,从2008年6月开始,他每月能领99元的养老金。他说:“原以为今后养老要靠儿子,但现在月月都能领养老金了,以后的生活不用靠子女,真是太好了。”农村养老保障新机制也使符合参保条件的失地少地农民实现了由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转变为家庭与社会结合的养老方式。

  庄家湾韩家圩村的村小组长韩禄昌说,我们小组有638名失地农民,大部分人收入靠打工。2003年村小组被征地88亩,土地补偿金留在村小组里,这次村里帮55至60岁以上的老人都买了养老保险。其余的村民,符合参保条件的统计一下,有多少人,需多少钱,后期怎么交,大家都参与讨论,只要村民们的养老问题解决了,大家都没有怨言,而且得到了村民代表的支持。过去,每到年底,村里的老人就来要生活费了,现在县委、县政府帮了我们大忙,老人们有了养老金,就没人会到村里来要生活费了。韩家圩符合参保条件的312人中,已有288人参保,参保率达90%。

  截至2008年10月30日,沾益县为17584名失地少地农民免费办理了《沾益县失地少地农民登记证》,其中符合办理失地少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9530人中已有2015人办理了参保手续,并且已经有1434人正在按月领取养老金。龙华村委会的老支书董天生说,县里出台这个政策是一个好事,也是一个不容易做的事,它解决了失地少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改变了过去农民养老靠子女。现在有了养老保险,自己有钱用了。为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同时也推动了农村变城市的发展,农民应是即得利益者,我们不能只看今天,不看明天、后天。

  但有一部分农民对社保认识不足,或生活中有这样、那样困难的,对此举措持观望态度。庄家湾村委会副主任张东方说:“我们村委会有9个村民小组,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如果有集体补助的,大多都能参保。年轻一点的村民,孩子大多在上学,如果没有集体补助,自己打工困难,收入不多的,买了保险要20多年后才能领取养老金,不划算,有的就不愿交这份钱。而在60岁左右的,子女如果不拿出钱来交养老保险费,想买养老保险也没能力。

  红星村民小组38岁的会计仇宝贵告诉我们,他家里的3亩耕地1998年被征用,共补偿了5万元左右,这些钱现在已用了差不多。他在外打工,两个娃娃在读书,父母年纪也大了。月收入1000元左右,全家人就靠这点收入维持生计。他表示,一定会给家里的老人买养老保险的,买了养老保险后马上就能领养老金,减轻自己的负担。但给老人交了保险费后,自己和媳妇就无能力再买了。他说,村里的年轻人大部分不愿意买,买了保险要20多年后才能领养老金,划不着。现在村里的人主要收入靠打零工,18岁左右的年轻人出去找工作很难;中年人拖儿带女要照顾老人无法出去,所以要交养老保险费还是困难的。

  

  沾益县委、县政府还制定了《征收土地农民安置暂行办法》、《促进失地少地农民就业暂行办法》等有关保障制度。提出要以被征地农民“维系可持续生计”为宗旨,建立改善失地少地农民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形成就业、低保、养老等保障体系的有机统一体的新型补偿机制。

  同时发展劳务经济,通过非农收入、工资性收入,促进农民增收。并通过外出务工,让农民懂经济、会经营,开阔眼界,将来回乡创业发展。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城乡经济协调发展。2007年3月,县政府就在浙江省义乌市设立了“云南省沾益县驻义乌劳务工作站”,组织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力走出家门,走进企业,增收致富,融入到城市中来,解决就业、低保、养老问题。

  通讯员 邹正平 记者 冯巧妹陈稀玲(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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