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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生被同学殴打拍裸照获赔7.5万元

  本报讯 就西安外国语大学高职(大专)部16岁女生媛媛(化名)被其他5位女生殴打拍裸照一事,在长延堡派出所的调解下,媛媛的家长日前拿到7.5万元赔偿,赔偿费用由打人女生家长和学校共同承担。

  派出所出具的“治安案件调解书”上显示,案件性质定为“殴打他人”,事件经过为:“2008年11月4日、5日,西安外国语大学高职部2008级学生××在宿舍内被……殴打、剪头发、给身上泼水、照相、用烟头烫。”调解结果有三条,一是打人学生的家长及学校一次性赔付被打女生共7.5万元;二是学校教育、督促打人学生对给媛媛拍的4张裸照不在网上传播,否则,媛媛的家长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双方不再向对方提出其他要求。

  昨日下午3点半,记者打通媛媛母亲的电话后,她称正在高职(大专)部给媛媛办理退学手续。媛媛尾骨骨折,只能回家看病。“现在咋上学嘛?只能回家休养一段时间,再看上高中还是上别的学校。”媛媛母亲说准备明天去买票,下周一回家。西安外国语大学高职(大专)部学生科高科长讲,学校对年级班主任等将进行行政处分,处分结果下周出来。至于打人的女生将如何处分,学校并未透露。

  16岁女孩被打始末

  11月初,梅梅(化名)借媛媛(化名)的银行卡用于家人汇寄生活费,媛媛未及时还钱,而是自己花了150元。

  11月4日晚自习,梅梅让同学艳艳(化名)给媛媛传字条询问何时还钱,艳艳称媛媛瞪了自己一眼并且骂了一句。当晚12点以后,艳艳等3名女生将媛媛叫至宿舍,对媛媛拳打脚踢。其间,另有两名女生到该宿舍串门,也参与对媛媛的殴打。

  11月5日,几个打人女生再次对媛媛实施殴打。一名女生用烟头烫伤媛媛手部,一名女生用皮带抽打媛媛,有3名女生用剪刀剪去媛媛部分头发,有4名女生用水泼媛媛,有女生要求媛媛脱去外裤并用手机给媛媛拍照4张,要求媛媛弯腰90度,并将脚放于媛媛背上。

  11月10日,媛媛家长来学校后,媛媛才说了被打的经过。(本组稿件由记者 王飞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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