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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张晓丹
摄 像:刘鹏3
女播:【导语】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当天,北京市各个区县法院都展开了独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而且还将12月3号到9号定为法制宣传周。请看报道。
【正文】崇文法院当天在少年法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该区150余名在校中学生旁听了案件的庭审过程。该案中,被告人武某和郭某,于2008年5月2日凌晨4点,在崇文区广渠门南街危改小区工地,由郭某负责吊车挂钩,武某使用吊车将钢筋装车,与他人共同盗窃该工地钢筋八余吨,价值人民币五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被告无视国法,以非法所有为目的,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在判决前,法庭满足了郭某的要求,让他将在看守所这段日子所写下的感受,当庭读了出来。
【同期】
【同期】郭某在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八岁,按照规定,从轻处罚。
【正文】考虑到郭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岁,经过和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郭某的判决采取了从轻处理。
【同期】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正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在场同学都表示深受教育。
【采访】旁听中学生
【采访】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萍
崇文法院结合未成年的案子,通过审理案件,教育未成年人,预防犯罪。。
【正文】当日,市二中院、海淀法院也分别举行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二中院还请来驻区学校的师生到院参观,并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海淀法院的法官们则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为百姓介绍各类案件的诉讼流程,并结合近年来当事人遇到的诉讼风险,逐一进行分析讲解,让社区群众们受益匪浅。北京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