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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 刘汉泽 通讯员 张骏)“踢了小偷几脚,不想却付出这么大代价。”昨日下午,仍被关在谷城县行政拘留所的龚启华后悔莫及,只因他踢了小偷几脚,不仅花去1500多元给小偷治伤,还被行政拘留5天。
31岁的龚启华是谷城县石花镇将军山村的农民,4日下午2时许,龚启华在邻居家打麻将,突然听到停在楼下的摩托车警报器响了,他出门一看,发现一男子正在撬摩托车锁。龚冲下楼抓住小偷,并将其按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
随后,龚启华和邻居一起将偷车男子扭送到派出所,此时,小偷蹲在地上叫喊肚子疼。民警遂将小偷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其腿上、腹部多处青紫、淤血,司法鉴定为轻微伤,花去医药费1500多元。“小偷应该由司法机关处置,抓盗人不能滥用私刑。”民警介绍,因龚启华打伤了小偷,根据《治安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5天,并责令其全额负担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