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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孙二人翻车掉入沟渠溺亡家属告水务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3:3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要是沟内没有水,我的孙子怎么会淹死?”乐乐(化名)的奶奶在法庭放声大哭。因驾驶的车辆翻进沟渠,乐乐和姥爷溺亡,主管水务工作的大兴区水务局遭到乐乐家属索赔60余万。昨天上午,此案在大兴法院开庭。

  今年7月9日上午10点50分左右,54岁的大兴农民王老汉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外出,车上坐着他两岁多的外孙乐乐。当他经过大兴区魏善庄镇西刘路时,不慎驶入东侧沟内,车辆仰翻,祖孙俩不幸死亡。经法医鉴定,祖孙俩是溺水死亡。

  乐乐父母认为,事发沟渠属于灌渠,不负责排泄污水,只是在农作物灌溉期间用以灌溉使用,平时沟渠内不应有水,但事发时沟渠内有大量污水。水务局未能及时疏通河道,导致沟渠内污水淤积,才使乐乐溺死,水务局应承担主要责任。乐乐父母将水务局告上法庭,王老汉的家属也在事发后起诉。

  昨天上午,乐乐的父母出庭应诉。两人脸色凝重,不愿回答记者的任何提问。乐乐的奶奶作为旁听人员来到法庭,一进来,还没坐好就开始放声大哭,她一边用手抹泪,一边比画着说,“我孙子都一米多一点了,到我腰上面了”。她说,乐乐特别懂事,“出去买菜都要替奶奶拿着,怕我累着”。事发前一天,乐乐去外婆家走亲戚,在那住了一宿。第二天,她在医院里,看到的是乐乐冰冷的尸体。

  庭审中,大兴水务局辩称,事发流域属于大兴区水务局埝坛水务所,该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随后,法官审查相关材料后,宣布休庭。大兴水务局的代理人对记者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写明,王老汉不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且驾驶车辆制动不合格,另外他还喝了酒。“我们虽然很同情家属,但两人的死亡,与沟渠内是否有水没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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