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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12月10日电 (张胜利、孙玉明)河南省郑州市一医院院长在任时利用采购医疗器械之便,收受医疗器械经销商的贿赂,没想到退休7年后事发,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今年68岁的谢连才2001年初从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退休。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0年期间,谢连才利用任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该院采购医疗设备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供应商北京市凯达佳商贸公司郑州分公司张某现金共计8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2008年2月21日,谢连才将8万元赃款退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法院认为,谢连才在担任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鉴于他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已退出,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