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大二男生学校越野赛后倒地猝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7:3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淄博12月10日讯 在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6日组织的一次越野赛上,一名大学生跑完比赛后突然倒地不醒,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校方和家长方面就赔偿问题仍没有达成协议。

  10日上午,记者在一家宾馆内见到了死者小任的父亲任先生。任先生一提起小任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他向记者介绍,小任今年21岁,一米八多的个子,威海人,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口腔系大二学生。

  12月6日下午4点多,任先生接到小任在校同学的电话称,小任参加学校活动时出事了,在医院急诊室,让任先生夫妇立即赶到学校。“我们当时意识到事情可能会很严重,可没想到孩子没了。”

  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小任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万米越野赛,小任在跑到终点后仍向前跑了一段距离,前方无人接应,他突然倒地休克。小任的同学及校方有关人员立即打车将他送往医院,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任先生认为,学校在活动中存在组织漏洞,他从现场人员处得知活动中没有医务人员跟随,事故发生后小任没有得到学校及时、有效的抢救。

  淄博万杰医院门诊病历上显示,小任就诊时间为12月6日15:15。诊疗记录为“突发意识不清十余分钟”、“患者于10分钟前参加运动会中突然意识不清,呼叫无反应,口吐白沫。在外未作处理。死亡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猝死”。

  校方:没有抢救不当

  据该校口腔系一名教师介绍,小任平日身体很好,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宋主任告诉记者,此次是学校组织的万米越野赛,这样的活动已经组织了多届,而小任是自愿参加的此次活动。采访中,宋主任否认活动中存在组织不当及事故发生后抢救不当的说法。宋主任说,关于最终处理结果,目前双方正在协商。

  律师:应有安全措施

  山东齐胜律师事务所高文华律师认为,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以下事故,学校应负责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

  医生:剧烈活动应量力而行

  山东侨联医院急诊室医务人员介绍说,医学上所讲的猝死是指人类自然发生的、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而死亡之前,死者不会有征兆。其中与运动有关的猝死,患者从发病到死亡也就在几十秒至几分钟之内。医务人员介绍,猝死的原因通常有两个:一是运动员患有潜在的心血管疾病,二是参加了超负荷的运动导致心肌缺血。医务人员建议,普通市民参加体育活动特别是剧烈、大型活动应量力而行,最好在活动前进行体检。

  (王恒柴刚)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更多关于 男生 猝死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