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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杀戮案之后的司法救助

  本刊记者/赵晓秋

  提要:“为了抢点钱”,游丙松,这个19岁的年轻人在一个2岁女孩的面前杀了她的母亲苑丛会,同时也让苑丛会 在河北老家的另一个女儿、12岁的小薇的生活陷入了困顿。面对被害人家属38万元的赔偿要求,同样贫穷的游丙松无力支 付。谁来帮助苦命的小薇……

  2600元、38万元、7000元……

  2600元,让一个女人死在自己熟悉的“小老弟”手里。

  38万元,是失去母亲的女孩和失去女儿的老人的生活希望,同时也是一个19岁凶手无力给予的现实。

  7000元,让一个优秀的好女孩看到了“活路”。

  2600元的杀戮

  2007年10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南岗洼村553号“小刘粮油商店”。

  刘建得,“小刘粮油店”的老板,平时负责粮油店的上货进货,其妻子苑会丛就带着他们2岁的女儿在家里卖货。

  当天晚上8点多,在外面忙碌了一天的刘建得回到粮油店。走到家门口时,刘建得发现了异常:自己家的防盗门并没 有像往常一样是关严的,而是虚掩的。里面平时虚掩的木门确是关着的。

  刘建得在门口喊了几声妻子,屋子内没有任何动静。继续往里屋走时,眼前的情景让这个35岁的河北汉子大吃一惊 ,“我的妻子倒在粮油店外屋和里屋之间的过道,头南脚北地趴在地上,妻子头上、脸上都是血,地上也流了一大摊子的血” 。

  发现妻子已经没有任何反应后,刘建得赶紧拨打了“110”和“999”电话。打完电话后,刘建得发现自己2岁 的女儿坐在床上,脸上、手上也都是血。妻子苑丛会身体左侧地上有一把家里用来检查粮食好坏的铁皮铲子,上面有血迹。

  接着,刘建得又发现店里玻璃柜台上放着一瓶蛇油膏,而在他走的时候,所有的蛇油膏应该包装在一起放在货架上… …

  同样,就在刘建得发现异常的时候,“小刘粮油店”隔壁的北京京林家具厂的工人严又得也发现了异常:10月23 日19时30分到20时许,他的工友游丙松来到他的宿舍,拿出了一张50元钱还给了他。这50元钱是游丙松在一个多月 前向他借的,老严催多少次,游丙松也没有还钱的意思。今天,游丙松却主动“甩”给了他。没等老严细问,游丙松就招呼着 几个工友一起去打麻将。

  老严再见到游丙松时,已经是第二天下午——警察来到北京京林家具厂把所有的工人都叫到院子里。这时,老严注意 到游丙松的脸上有伤。

  当然,警察也发现了游丙松脸上和颈部的明显外伤。由于说不清楚外伤的形成原因,游丙松被传唤到刑侦支队接受讯 问。很快,游丙松就供述了自己在24小时前实施的那场杀戮。

  2007年10月23日晚18时左右,游丙松像往常一样到家具厂隔壁的“小刘粮油店”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在 打电话过程中,游丙松发现商店里只有小刘的妻子苑丛会和2岁的小女儿在家,曾经有过两次盗窃超市又安然无恙经历的游丙 松有了抢钱的念头。

  游丙松回到家具厂的车间拿了一把羊角锤,又来到粮油店给他父亲打电话。挂了电话后,游丙松对苑丛会说要买一个 蛇油膏,苑丛会让他自己拿。游丙松撕开外包装后,拿了一小盒蛇油膏放在柜台上后又问苑丛会:“有没有红星二锅头(酒) ?”

  “在里屋呢。”苑丛会说完就往里屋走,她没想到的是一场残酷的杀戮正在等待着自己。

  苑丛会走到里屋的电视机旁时,悄悄跟在她后面的游丙松拿出藏在衣服里的羊角锤打了她后脑两下。游丙松用的力量 很大,以至于锤子的木柄从中间折断了。

  苑丛会在倒下去的时候,也没有弄明白,眼前这个经常在自己店里买东西或是打电话的“小老弟”为何变成了恶魔。

  苑丛会倒下后,她2岁的女儿走过来趴在自己妈妈身上哭,游丙松怕别人听到孩子哭,就去外屋把商店的门关上。这 时,游丙松看到门旁边窗台上有一个检查米好坏的钎子,因为“她认识我,我怕她不死”,游丙松拿着钎子在苑丛会身上乱扎 了起来,“记不清扎在什么部位、扎了多少下”,直到苑丛会不再动弹。

  游丙松从苑丛会身上搜到了500多元现金和48张充值卡,总共价值2600余元的财物。

  38万元的破灭

  “为了抢点钱”,游丙松,这个19岁的年轻人在一个2岁孩子的面前杀了她的母亲苑丛会,同时也让苑丛会在河北 老家的另一个女儿、12岁的小薇的生活陷入了困顿。

  2007年10月24日凌晨左右,就在游丙松带着警察指认现场时,苑丛会在河北省饶阳县老家的母亲张书恩接到 了女婿刘建得的电话,“小苑出事了”。

  至于女儿出了什么事情,女婿在电话里不肯多说。意识到“事情不好”的张书恩带着苑丛会留在老家的女儿、12岁 的小薇连夜赶到北京。

  “小薇是个苦命的孩子。”说起外孙女,张书恩的辛酸溢于言表。1997年,在小薇1岁的时候,因为其父亲有外 遇,母亲苑丛会就和小薇的生父离婚了。小薇由母亲抚养,父亲一次性付清小薇的抚养费后,苑丛会和前夫就再无往来,小薇 也再没有见过父亲。

  1999年,苑丛会与同村的老乡刘建得再婚,并随着丈夫来到北京打工。而小薇就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苑丛会定 期支付小薇的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

  平时,小薇在河北老家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只有在每年暑假时,小薇才会从老家来到北京,和妈妈苑丛会生活一个 多月。

  北京,对于小薇这个12岁的女孩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这次,听外婆说要带自己去北京,小薇觉得很兴奋, 因为又可以见到自己日夜想念的妈妈。来到北京后,小薇才知道今后只能在梦里和妈妈相见。

  过去的几个月,张书恩一直在焦急地等待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女儿苑丛会被杀害案件的审理,除了让杀害女 儿的凶手得到法律制裁外,张书恩更需要的是能得到被告人游丙松对自己的经济赔偿。

  2008年8月,在法庭上,张书恩第一次见到了时年20岁的凶手游丙松。失去女儿的痛苦、将近1年来困顿的生 活让张书恩在刑事附带民事时要求被告人游丙松赔偿苑丛会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经济损失共计38万元。

  面对38万元的巨款,同样贫穷的游丙松无力支付。游丙松是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尤路口村的村民。2005年,游 丙松来到北京京林家具厂打工。虽说每个月游丙松也有1000多元的收入,但这些钱都被他用于玩麻将和玩“老虎机”,不 仅攒不下什么积蓄,而且经常向别人借钱度日。案发后,游丙松几乎没有任何个人财产。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官多次与游丙松的家人谈话,希望他们能代替游拿出一些钱补偿小薇以保证小薇有一定的费用 继续上学。但游丙松的父亲年老多病,母亲是聋哑人,自身生活就十分艰难,没有能力代替他赔偿小薇等人。

  10月23日,在苑丛会被杀害一周年的日子里,张书恩等来案件的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被告人游丙松犯抢劫罪,判 处死刑。游丙松不服判决又提出了上诉。

  7000元的希望

  因为被告人游丙松无法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面对困顿的小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积极为小薇寻 找自己的生父。可惜,案件开庭前后,法官始终联系不到小薇的生父。

  “我们在河北农村靠种地为生,年纪又大了,根本无力承担小薇的生活学习费用。”张书恩说自己还有80多岁的母 亲要赡养,学习优异的小薇时刻面临着辍学的危险。

  一边是无力赔偿的游丙松,一边是失去生活来源、面临辍学的小薇,这种无奈促使法官在案件裁判之外想为小薇做点 事情。于是,在案件宣判时,承办法官协同张书恩代替小薇向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提出救助申请。

  “这个孩子,我们要帮。”作为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的王毅伟说,他们收到有关小薇报告的第二天就 开会决定要资助小薇,“全国太大了,由于资金有限,我们规定只给每个孩子1000元左右的资金资助”。但王毅伟等委员 被小薇在艰苦条件下,依然坚持求学的精神所感动,“我们知道2000元对于小薇非常有限,但我们希望对这个雪上加霜的 家庭,这2000元可以做到雪中送炭”。

  在此过程中,热心公益事业的钟先生得知小薇的困难情况,特别是法官正在为小薇千方百计筹措捐款的消息后,主动 与法院联系要为小薇捐赠4000元钱。

  不幸的小薇幸运地成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启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的发放对象。

  2008年11月13日,小薇由于要上学,不能赶到北京。作为小薇的代表,张书恩在大女儿苑会朝的陪同下,又 一次来到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与前两次不同的是,这次,张书恩带来的不是绝望和仇恨,而是希望和感谢。

  “小薇还小,不会表达,我一个农村老太太也不会说什么,只能说谢谢。”张书恩一见到女儿被杀害案件的主审法官 就要以下跪的方式表达一个农妇最淳朴的谢意。

  除了上面的6000元捐款,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又自掏腰包向小薇追加捐赠了1000元。

  “这一年,在小薇面前,我们从来不敢提起她妈妈,一提起,她就又哭又闹。”张书恩拿到救助款后,一直在抹眼泪 。有了这些钱,在同样免除义务教育费用的河北省的农村中学,小薇又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无后顾之忧了。对此,张书恩稍感 欣慰,但她依然对未来感到忐忑,“我害怕自己天年后,小薇的路该如何走?”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12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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