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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冒充中纪委官员,在钓鱼台“会见”检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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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一手策划和演出这出骗局的陈永峰、惠天明和苏苏因诈骗罪被北京市东城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煤老板进京告县委书记
“煤老板”马某2007年打算到北京,反映山西某县县委书记要霸占他们的煤矿,致使他们不敢回家的问题。马某希望让中纪委的人知道,借此把县委书记扳倒。
马某称,2007年11月初,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永峰。陈说自己认识中纪委的人,可以帮忙办这件事,但需要100万元的经费。先给20万元,等到将县委书记“双规”后,再给80万元。
100万元遭骗子骗走
11月16日晚上,马某受邀在钓鱼台国宾馆与“中纪委”的工作人员见面,陈永峰介绍了惠天明和中纪委六室的“老杨”。
马某便把要办的事情告诉了老杨。老杨当场就说这事没有问题,并表示三到五天,就能把人“双规”。
在饭桌上,老杨没明确介绍自己的职务,但是他跟马某表示说:“你这事是找对人了,你们山西的事正好归我们中纪委六室管,到时成立1个专案组,到山西就把人抓了。”
吃完饭后,马某将随身带着的20万元交给了陈永峰,惠天明还要求他说赶快把剩下的80万元凑齐,并承诺说这事主要是老杨办。老杨他们都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才出来的,他只是中纪委的普通人员。
11月19日下午,马某将80万元给了陈永峰。一个星期左右后他又给了陈永峰8000元。11月底,见要办的事还没有动静,马某觉得被骗了,于是报案。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