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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许前程)“山寨春晚要在电视台播出了。”今天上午,贵州电视台工作人员确认已与“2009山寨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签订了转播意向协议书。另外他们正在和老孟协商,希望他能将“山寨春晚”改在央视春晚之前开演,这样他们很可能就会电视直播这台晚会。
正在协商晚会开始时间
“山寨春晚”的负责人老孟向媒体透露,组委会已和贵州电视台确定了转播意向,网络转播将由某网负责。贵州电视台工作人员胡先生也确认了这个消息,他表示,“这是草根平民的晚会,我们很支持”。但按规定,地方卫视必须直播央视春晚,所以他们与某网都在和老孟协商,希望老孟能将“山寨春晚”改到央视春晚前开演,比如在大年三十晚5时至晚7时这个时间段。“这样就不用和央视春晚同步,如果晚会质量还不错,我们很可能就选择电视直播的方式。”胡先生说。如果协商不成,贵州电视台就将以录播形式,于大年初一或初二播出,“在电视上播出应该说没问题了。”
老孟还透露,山寨春晚组委会决定,晚会播出后也将举行“2009我最喜欢的山寨春节联欢晚会节目”评选活动,评选最受观众喜爱的山寨春晚明星,评选投票将通过网络和手机短信等方式。
法律顾问称晚会为公益性质
就“山寨春晚”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铭德律师事务所的马建平律师,他也是免费为“山寨春晚”服务的法律顾问。马律师表示,现在有公司愿意提供晚会演出场地,愿意支付演出人员的住宿费、餐饮费,演出人员到时会直接出示相关消费的发票,老孟和他的团队是不会再接受任何其他费用的,所以他认为“山寨春晚”是公益性质的演出,不会以任何方式营利。
现在贵州卫视要转播,老孟也不从电视台拿钱,贵州卫视播出节目时,如果插播广告,涉及到营利问题,那就是由贵州卫视来处理这些事了,跟老孟没关系。
今天下午,“山寨春晚”组委会还将和贵州电视台一起,针对转播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