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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索债被学弟砸死后弃尸校内(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04:01  长江商报
高中生索债被学弟砸死后弃尸校内(图)
事发校园已恢复了平静。本报记者 李海夫 摄

  核心提示

  宜昌一职校18岁的高三学生肖志虎,因为数次向同校高一年级的学生索要40元借款,被该高一学生邀集三名同班同学用石头砸死并弃尸校内。事后,学校与受害者家长达成协议,承诺赔偿16万元,但要求家长“放弃因肖志虎遇害一案所享有的所有民事权利,不得再就肖志虎遇害的任何事宜向校方进行索赔,并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干扰校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损害校方的名誉”。

  截至昨日,距离凶案发生已过去20余天,但被害学生的全家仍沉浸在悲痛中。因为中年丧子,肖志虎的母亲大病一场,住进了医院,肖父也神智恍惚。而作案的四名学生都只有十五六岁,他们的家长相继接到儿子被逮捕的通知书,“不知以后该怎么办”。

  这个周末 肖家洪没有等回读高三的儿子

  夷陵区职业高级中学位于宜昌东部的龙泉镇。学校占地面积200多亩,距离宜昌城区不到30分钟的车程,有超过3000名师生在此学习和生活。

  龙泉镇石花山村村民肖家洪的儿子肖志虎在该校读高三。11月28日是周五,按照以前的惯例,肖志虎当天晚上会回家取生活费,周日再回到学校上晚自习。但那天上午9点左右,肖志虎的班主任师突然打电话给肖家洪,称肖志虎失踪了,让他到处找找。

  肖家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打儿子电话,听到的是关机的答复。当日上午10点左右,肖家洪赶到了学校,在学校周围没有发现儿子的踪影,他又打电话给一些亲戚,还是没有音讯。

  肖家洪前一周给了儿子173元钱,除了70块钱的生活费和3元的车费外,有100元钱是给儿子买鞋的。四处找不到肖志虎,肖家洪以为儿子到宜昌城区买鞋子了,便在离家不远的路边等儿子回家。但一直等到当晚7点多,肖志虎还是没有出现。肖家洪意识到儿子可能出事了,于是打电话报警,同时发动亲友四处寻找,但一个晚上过去了,还是没能找到肖志虎。

  次日上午,心急如焚的肖家洪接到夷陵区职业高级中学的通知,赶往当地殡仪馆。在那里,肖家洪见到了儿子肖志虎,此时儿子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警方告诉他,肖志虎在27日被四名低年级的同学殴打致死,他们是在学校的垃圾房找到肖志虎的尸体的。根据一名当事者自首时的口供,当时一人抱住肖志虎,一人锁住他的脖子,还用手套堵住了他的嘴,另两人用砖块和石头砸在肖志虎的头和身上。怕肖志虎醒来呼救,四人事后还将袜子塞到他的喉咙里。

  听完警方的介绍,49岁的肖家洪“一下子懵了”。

  砸死肖志虎后,四人回到教室继续上课

  夷陵区职业高级中学政教处一名刘姓老师的说法跟肖家洪明显不同。他回忆,28日,学校发现肖志虎失踪后,立刻协助警方进行了寻找,最后在学校一块菜地里发现了肖志虎的尸体,当时肖身上还有拆散了的扫帚掩盖。“菜地有些偏,是学校垃圾房与车库间形成的一个三角地,平时基本无人经过。”

  警方在案发后的调查显示,27日下午1点50分左右,下午快上课时,肖志虎在教室被两名低年级同学叫走,后来就再也没有回到教室。下午第一节课后,该校计算机专业一年级16岁的许某,15岁的刘某和陈某、谢某等4名学生向学校申请退学,遭拒后溜出学校。当晚,许某等四名学生投案自首,案件水落石出。

  刘姓老师称,之前,许某等四人曾找肖志虎借了40块钱,肖志虎催得很紧。27日下午,四人以许某要还钱为名,将肖志虎从教室带到了学校菜地,用混凝土块砸肖志虎的头致其死亡。为了不让人发现,四人拆了垃圾房里的扫帚盖在肖志虎的身上,然后回到教室继续上课。

  该刘姓老师称,许某等四人离校后到宜昌晓溪塔一网吧内上网,后许某、陈某和刘某到一初中同学家吃饭,谢某回家。许某等人在同学家吃饭说起打死人的事后,在同学劝告下自首。

  记者就具体细节采访当地警方,警方表示此案正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

  老师:肖志虎在学校有放“高利贷”的嫌疑

  因为在校内负责管理学生工作,刘姓老师对许某等四人很熟悉。他回忆,这四名同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调皮,不认真听课,令学校头痛等”。但死者肖志虎在学校也有放“高利贷”的嫌疑,有同学说,他曾向相识的同学放风,要借钱可以找他,“借40元还100元”。许某曾向肖志虎借了40元钱,肖不停催其还钱,许某感觉很没面子,这才找了同班三名同学教训肖。

  对于刘姓老师的说法,肖家洪认为不可信。他称,儿子不可能放“高利贷”,因为他每周只给儿子70元的生活费,儿子没有闲钱。之所以不停向许某索要借出的40元钱,就是因为“他没钱用了”。

  肖家洪还提出,四名作案同学常在学校“擂肥”。但这一说法没有得到学校的认可,刘姓老师称,学校以前确实有学生“擂肥”,但已被劝退。

  一份由丧子家长与学校共同达成的协议

  儿子的死使肖家洪悲痛到了极点,他与亲友一起找到学校讨说法,最后,校方和肖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约定:校方向肖家洪支付各种赔偿共计16万元。签字之日校方支付6万元给肖家洪,肖家洪必须于签字之日起的第二日内对肖志虎安葬完毕,余款交由龙泉镇石花山村委会代为保管,待肖家洪安葬完毕后由村委会转交给肖家洪。

  学校要求,协议履行后,肖家洪放弃因肖志虎遇害一案所享有的所有民事权利,肖家洪不得再就肖志虎遇害的任何事宜向校方进行索赔,并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干扰校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损害校方的名誉,双方签字后,校方不再承担协议以外的其它任何责任。

  刘姓老师说,肖家洪当时向学校索要200万元的赔偿,协议是12月1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学校承诺补偿的16万已经到位。刘姓老师直言,事情发生在学校,学校确实有责任。但“命案发生在课间,无法预测,老师也不可能跟着每个同学。”肖志虎的直接死因是被四名学生打死的,肖家洪还可以向其他四名作案同学的家长索赔,学校不干预。

  但肖家洪对协议并不满意,他认为校方赔偿过低,协议规定16万元是肖志虎遇害一案的民事赔偿全部费用,并要他放弃所有权利,“这明显不公平”。而且直到现在,作案同学的家长还没跟他道歉,他“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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