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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杀害事主 罪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17:29   BTV《特别关注》

  记 者:元伟

  摄 像:王岩1

  【导语】今年1月,两名男子财迷心窍,以交朋友为名将刘女士骗到家中后实施抢劫。为怕罪行暴露,竟残忍的将起 杀害,并将尸体肢解。昨天,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了宣判。

  【正文】今年1月22日凌晨,赵某以交朋友为名将遇害人刘某骗至大兴区事先租住的房屋内,丝毫没有防备的刘某 没想到,早已在此等候的韩某和赵某一起对她实施了抢劫。

  【同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宋磊

  抢得一部手机摩托罗拉的手机价值300元

  【正文】在实施抢劫后,凶恶的赵某因担心刘某报警,罪行败露,于是狠心将刘某杀害。

  【同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宋磊

  用勒颈捆绑闷堵口鼻的方式将刘某杀害

  【正文】为了毁尸灭迹,两人又将刘某的尸体肢解。

  【同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宋磊

  手段极其残忍……

  【正文】法院认为,被告人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而且赵某在2001年就 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两年,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同期】被告人赵光浩犯抢劫罪判处死刑被告人韩清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正文】在听完法官的判决后,遇害人的家属表示,尽管法律给予了两人严惩,但仍然无法弥补失去亲人所带来的创 伤。

  【同期】被害人刘某的哥哥

  他们这么做实际上是害了三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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