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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姚克勤 通讯员李鸿光报道 陈小澎酒后驾车,不仅不听从民警指挥,还暴力袭警,并与随后赶来的朋友宋刚和吴志强大闹值勤岗亭。昨天,静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陈小澎有期徒刑1年半,宋刚有期徒刑1年,吴志强有期徒刑6个月。
9月15日晚,陈小澎从铜川路驾驶小客车驶至新闸路、石门二路路口,准备到附近的KTV唱歌。当他将车辆停靠路边时,交警上前对他作例行检查,并发现他可能涉嫌酒后驾车,遂将他带至附近值勤岗亭内进行酒精测试。期间,陈小澎非但不配合测试,还用警用头盔狠砸自己的额头,并大声叫嚷“警察打人”。当交警上前制止时,陈小澎即用头部撞击对方,并用脚踢踹,造成该交警头、面部损伤,还损坏了岗亭内的警用对讲机。
宋刚和吴志强按事先约定,也搭乘出租车来到KTV,得知陈小澎因酒后驾车被交警带走后,便冲击该岗亭干扰执法。在受到另一位民警劝阻后,宋刚用双手推搡该民警,用语言谩骂和威胁,宋刚还从岗亭外的人行道上捡起砖块,砸伤了该民警的右臂。吴志强则在现场大声叫嚷“警察打人”,在公安人员用照相机拍摄取证时,还上前抢夺照相机。
法院认为,陈小澎醉酒驾车以及和宋刚、吴志强妨害公务的行为恶劣,最后在特警的干预下才平息事态,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