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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封雪冬 王轶记者 范献丰
【晚报讯】 在一个没有照明的通道上驾车时,由于没有开启前照灯,将一躺在通道上睡觉的工人当场碾死。钱平日前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杨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8年8月6日凌晨1时许,在某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当驾驶员的钱平,驾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来到杨浦区某单位仓库大院内装载货物。当他从两个仓库之间的通道由西向东行驶时,通道内没有安装夜间路灯,他也没有开启车辆前照灯进行照明。
突然,他觉得车身向上一跃,好像路面上有什么东西。他立刻下车查看,发现一男子已躺在血泊之中。原来,该男子躺在通道地面上纳凉睡觉,可能睡得太熟而未发现驶来的车辆而被碾,致其当场死亡。见此状况,钱平立刻拨打110,向警方报案。
检察官审理此案时认为,该通道系道路以外的某单位库房大院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道路,因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依法应负刑事责任。